測量─地籍測量甲級 證照專業知識測驗
CubicPower晶智能中心 專業證照基本知識測驗
關鍵字分類 科目: 測量─地籍測量甲級
是非題- 正確的打(O) 錯誤的打(X)
測量
1.( ) (本題刪題)測量人員於地籍調查完畢後,應根據地籍調查結果,建立之檔 案為 宗地資料檔
2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地面一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一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 星時錶誤差 誤差
3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週波未定值問題
4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非差分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5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 層延遲與測站對 GPS 衛星之天頂距有關 正確
6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對流層延遲,敘述 對流層延遲與全電子含量無 關 正確
7.( ) 戶地界址測量採用之直線截點法,適用於 連棟房屋 場合
8.( ) 有關 GPS 衛星定位測量的 L1/L2 波長,敘述 93 公尺 2L1 之 P 碼的波長約為 29.3 公尺 正確
9.( ) 有關 GPS 衛星定位測量的誤差與精度因子(DOP)關係,敘述 DOP 值平方越小則 GPS 定位誤差越大 錯 誤
10.( ) 利用 GPS 衛星定位測量,欲即時得到測站三度空間坐標,則至少需要接 收四顆以上 GPS 衛星訊號,主要原因為 待求解參數有四個,含測站三 度空間坐標及接收機之時錶誤差
哪些
1.( ) 中心樁 屬都市計畫樁
2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地面一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一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電離層誤差 誤差
3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載波相位觀測量 屬於衛星傳送資料
4.( ) 一個水平角共量測 3 次,經計算後得知各次觀測之殘差分別為 2單位權中誤差為±2. 65 秒
5.( ) 已知一閉合導線之縱距閉合差為+0.14 公尺,橫距閉合差為 -0.15 公尺, 閉合導線之總長為 740.00 公尺,敘述 該導線之位置閉 合差為 0.20 公尺 正確
6.( ) 戶地測量應依 基本控制點 點施測之
7.( ) 有關 TWD97 採用之參考橢球體,敘述 長半徑為 6378 137 公尺 正確
8.( ) 有關橫麥卡托投影二度分帶,敘述 橫麥卡托投影屬於正形投影 正確
9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係就重測區內 土地權利狀 況 事項進 行調查,並查註於地籍調查表內,作為界址測量之依據
10.( ) 於同一建築基地範圍內, 連棟透天厝 不屬於特別建物
土地
1.( ) 土地承租人 權利人依法不得單獨申請土地鑑界
2.( ) 每段從 1 號編起 屬於地籍調查表編造時之編定原則
3.( ) 一梯形土地上底長度 40 公尺,下底長度 80 公尺,高 40 公尺,若欲將此 筆土地三等分,且分割線平行於底邊, 分割後土地面積為 800 平方公尺 為真
4.( ) 土地有 因自然增加、浮覆、 坍沒者 情形,得申請土地複丈
5.( ) 土地基本資料庫包含 測量資料 資料
6.( ) 地籍調查作業準備需應用 土地登記資料 資料
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直線截點法 方法施測
8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法律行為取得之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9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係就重測區內 土地界址 事項進 行調查,並查註於地籍調查表內,作為界址測量之依據
10.( ) 兩宗以上之土地合併,發現有登記情況, 信託登記 得以受理
規定
1.( ) 各土地登記型態, 公同共有 不得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辦理分割、 合併複丈
2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拍賣取得之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3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計算結果 資料應由實施測量之機關永久 保管
4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共有土地之界址指界,敘述 到 場指界之共有人未能共同認定而發生指界不一致者,應由到場之共有人 自行協議後於 7 日內認定之 正 確
5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係就重測區內 土地使用現況 事項進 行調查,並查註於地籍調查表內,作為界址測量之依據
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係就重測區內 土地標示 事項進 行調查,並查註於地籍調查表內,作為界址測量之依據
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時,土地所有權人於 不能 到場指界 條件下,得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
8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的 比例尺包括 一千分之一 類型
9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有關導線測量平差計算之規定,敘 述 支導線得採簡易平差計 算 正確
10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地方習慣 條件逕行施測
坐標
1.( ) A、B 為直線上兩端點,其坐標為:XA=177030.328m,YA=2488195.545 m;XB=176887.624m,YB=2489359.489 m,今以直線截點法量得各界址 點間之長分別為 AC=392.886 m、CD=388.248 m、DB=391.525 m,則 X C、YC、XD、YD 之坐標為 XD=176935.267m
2.( ) 土地分割、合併複丈後,土地面積應與各宗原地號土地面積之總和相符, 如有差數,則應 土地分割複丈後經檢核無 誤,依分割面積之大小比例配賦之
3.( ) 已知 A 點之地籍坐標為(EA,NA)=(1005.40 公尺,1290.50 公尺)、A 點至 B 點之距離 AB為 920.60 公尺,A 點至 B 點之方為角φAB=225°3030",下 列敘述哪些正確? 1△EAB=-1370.06 公尺
4.( ) 已知 A、B 兩點之地籍坐標分別為:(EA,N A)=(10.00 公尺,10.00 公尺)、(E B,N B)=(-150.00 公尺,-180.00 公尺),敘述 △NAB=-190.00 公尺 正確
5.( ) 有關參考橢球體,敘述 參考橢球體可以用橢球之長半徑、扁率來描 述其大小 正確
6.( ) 有關最小自乘平差方法,敘述 其可用於估計觀測量的 殘差 正確
7.( ) 利用 GPS 衛星定位測量,欲即時得到測站三度空間坐標,則至少需要接 收四顆以上 GPS 衛星訊號,主要原因為 待求解參數有四個,含測站三 度空間坐標及接收機之時錶誤差
8.( ) 所構成的全球定位系統(GPS)網形,共觀測 5 條基線,今欲利用最 小自乘法間接觀測平差法求 B、C 點坐標,敘述 共可組成 15 個觀測方程式 正確
9.( ) 所構成的全球定位系統(GPS)網形,共觀測 5 條基線,今欲利用最 小自乘法間接觀測平差法求 B、C 點坐標,敘述 待估參數有 6 個 正確
10.( ) 假設平面上 4 點,其中 A、B、C 三點坐標已知,D 點坐標待定;在 D 點 分別對 A、B、C 三點量測距離,今欲利用最小自乘法間接觀測平差法求 D 點坐標,敘述 多餘觀測量有 1 個 正確
複丈
1.( ) 因司法機關判決確定或訴訟上之和解或調解 成立者,由權利人申請 人得申請土地複丈
2.( ) 建物合併 情況得申請建物複丈
3.( ) 土地分割、合併複丈後,土地面積應與各宗原地號土地面積之總和相符, 如有差數,則應 土地分割複丈後經檢核無 誤,依分割面積之大小比例配賦之
4.( ) 土地有 因自然增加、浮覆、 坍沒者 情形,得申請土地複丈
5.( ) 申請土地複丈,得填具 土地複丈申請書 資料
6.( ) 私有土地因天然流失坍沒,成為可通運之水道,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複丈及 登記時,經該管地政機關會同 水利機關 勘查無訛後,辦理消滅登記
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導線法 方法施測
8.( ) 採數值法分割複丈者,應依 因分割而新增之界址點,在本宗土地周圍界 線上者,應先就申請人所予條件,測算該分割點在界線上之坐標後,再於 實地測定該界址點之位置,並埋設界標 規定辦理
9.( ) 敘述 宗地之一部分,因天然 變遷,成為可通運之水道,得僅測量其存餘土地,決定其分割線 正確
10.( ) 登記機關需包含準備 分號管理簿 文件,據以辦理複丈
觀測
1.( ) A、B、C 三點位於同一直線 A─B─C ,AB 與 BC 之距離各為 50m,今 於 B 點設站,觀測∠ABC 水平角,由於定心在 ABC 直線之垂直方向偏移 了 0.5cm,其他誤差不計,則影響於水平角之誤差為 40"
2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地面一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一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 星時錶誤差 誤差
3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一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4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三次差 觀測組合不存在衛星時錶誤差與接收機 時錶誤差問題
5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非差分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6.( ) 一段距離共量測 2 次,其觀測量及權(P)分別為:92.60 公尺、P=1,92.8 0 公尺、P=2,敘述 距離的加權平均值為 92.73 公尺 正確
7.( ) 一個水平角共量測 3 次,經計算後得知各次觀測之殘差分別為 水平角平均值之中誤差為±1.53 秒
8.( ) 有關系統誤差,敘述 在平差計算階段,應先消除或降低系統誤差 正確
9.( ) 有關最小自乘平差方法,敘述 其目標函數為所有觀測 量殘差之平方和為最小 正確
10.( ) 所構成的全球定位系統(GPS)網形,共觀測 5 條基線,今欲利用最 小自乘法間接觀測平差法求 B、C 點坐標,敘述 每一 條基線可組成 3 個觀測方程式 正確
誤差
1.( ) A、B、C 三點位於同一直線 A─B─C ,AB 與 BC 之距離各為 50m,今 於 B 點設站,觀測∠ABC 水平角,由於定心在 ABC 直線之垂直方向偏移 了 0.5cm,其他誤差不計,則影響於水平角之誤差為 40"
2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對流層誤差 誤差
3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接收機時錶誤差 誤差
4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星 時錶誤差 誤差
5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地面一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一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電離層誤差 誤差
6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地面一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一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 星時錶誤差 誤差
7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空中一次差(一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電離層誤差 誤差
8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空中一次差(一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接收機時錶誤差 誤差
9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不存在衛星時錶誤差與接收機 時錶誤差問題
10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三次差 觀測組合不存在衛星時錶誤差與接收機 時錶誤差問題
地籍測量實施規則
1.( ) 建物面積之 單位為平方公尺,平方公尺以下記載至第二位,第三位以下四捨五入 符合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建物測量作業之規定
2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一千 分之一 類型
3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五百分之一 類型
4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直線截點法 方法施測
5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依法院判決取得之 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法律行為取得之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觀測原始記錄 資料應由實施測量之機關永久 保管
8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共有土地之界址指界,敘述 得由部分共有人到場指界 正 確
9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係就重測區內 土地界址 事項進 行調查,並查註於地籍調查表內,作為界址測量之依據
10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係就重測區內 土地權利狀 況 事項進 行調查,並查註於地籍調查表內,作為界址測量之依據
界址
1.( ) 土地有 因分割、合併者 情形,得申請土地複丈
2.( ) 土地有 因界址曲 折需調整者 情形,得申請土地複丈
3.( ) 戶地測量採數值法為之者,其作業內容包含 建立基本資料檔及展繪 項目
4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共有土地之界址指界,敘述 到 場指界之共有人未能共同認定而發生指界不一致者,應由到場之共有人 自行協議後於 7 日內認定之 正 確
5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係就重測區內 土地使用現況 事項進 行調查,並查註於地籍調查表內,作為界址測量之依據
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係就重測區內 土地標示 事項進 行調查,並查註於地籍調查表內,作為界址測量之依據
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地方習慣 條件逕行施測
8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鄰地界址 條件逕行施測
9.( ) 敘述 土地因合併申請複丈者,應以同一地段、地界相連、使 用性質相同之土地為限 正確
10.( ) 敘述 宗地之一部分,因天然 變遷,成為可通運之水道,得僅測量其存餘土地,決定其分割線 正確
建物
1.( ) 地下街商場 建物非屬特別建物
2.( ) 建物合併 情況得申請建物複丈
3.( ) 建物改建 情況得申請建物複丈
4.( ) 建物面積之 單位為平方公尺,平方公尺以下記載至第二位,第三位以下四捨五入 符合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建物測量作業之規定
5.( ) 建物標示變更 情況得申請建物複丈
6.( ) 獨立建物所有之 牆壁,以牆之外緣為界 符合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建物測量作業之規定
7.( ) 於同一建築基地範圍內, 大廈 不屬於特別建物
8.( ) 於同一建築基地範圍內, 連棟透天厝 不屬於特別建物
9.( ) 建物滅失後,建物所有權人未於規定期限內申請消滅登記,土地所有權人 得代位申請,其理為 滅失事實發生,不待登記即生效力
10.( ) 建築改良物申請建物分割後,應 除將其中一棟維持原建號外,其他各棟以該地 段最後建號之次一號順序編列
距離
1.( ) A、B、C 三點位於同一直線 A─B─C ,AB 與 BC 之距離各為 50m,今 於 B 點設站,觀測∠ABC 水平角,由於定心在 ABC 直線之垂直方向偏移 了 0.5cm,其他誤差不計,則影響於水平角之誤差為 40"
2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載波相位觀測量 屬於衛星傳送資料
3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相同電磁波頻率,虛擬距離與載波相位之 電離層延遲大小相同,但是符號相反 正確
4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層延遲與測站對 GPS 衛星視 線方向之全電子含量有關 正確
5.( ) 一段距離共量測 2 次,其觀測量及權(P)分別為:92.60 公尺、P=1,92.8 0 公尺、P=2,敘述 距離的加權平均值為 92.73 公尺 正確
6.( ) 已知 XA=23m、YA=21m,XB=32m、YB=141m,設站於 A,以 B 為原方 向,測得 P 點之水平角為 27°3632",AP 距離為 YP =37.862m
7.( ) 有關兩點間最短距離,敘述 在球面上為兩點間的大圓弧 正確
8.( ) 某種電子測距儀之標準誤差為 5mm±3ppm,今單向觀測某距離一次,其 讀數為 1/ 171,500
9.( ) 航空攝影機焦距為 12 cm,像片大小為 23 cm×23 cm,攝影高度為 2,400m, 像片前後重疊為 50%,則二攝影點間之距離為 2,300m
10.( ) 假設平面上 4 點,其中 A、B、C 三點坐標已知,D 點坐標待定;在 D 點 分別對 A、B、C 三點量測距離,今欲利用最小自乘法間接觀測平差法求 D 點坐標,敘述 多餘觀測量有 1 個 正確
地籍圖
1.( ) 地籍調查作業準備需應用 土地登記資料 資料
2.( ) 地籍調查通知書填載之內容包括 土地坐落
地測
1.( ) 戶地測量之宗地測量完竣,後續應 記載於地籍調查表內
2.( ) 戶地測量以確定宗地之 位置 條件為目的
3.( ) 戶地測量以確定宗地之 面積 條件為目的
4.( ) 戶地測量採數值法為之者,其作業內容包含 建立基本資料檔及展繪 項目
5.( ) 戶地測量應依 加密控制點 點施測之
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一千 分之一 類型
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五百分之一 類型
8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的 比例尺包括 五百分之一 類型
9.( ) 數值法戶地測量之縱橫坐標計算,敘述 橫坐標計算至毫米止 正確
10.( ) 數值法戶地測量所建立之基本資料檔,包含 地號界址檔
分割
1.( ) 土地分割、合併複丈後,土地面積應與各宗原地號土地面積之總和相符, 如有差數,則應 土地分割複丈後經檢核無 誤,依分割面積之大小比例配賦之
2.( ) 土地分割、合併複丈後,土地面積應與各宗原地號土地面積之總和相符, 如有差數,則應 土地合併複丈後經檢核無誤,依該宗土 地外圍界址點坐標所計算之面積為準
3.( ) 土地有 因分割、合併者 情形,得申請土地複丈
4.( ) 土地有 因自然增加、浮覆、 坍沒者 情形,得申請土地複丈
5.( ) 土地有 因界址曲 折需調整者 情形,得申請土地複丈
6.( ) 已知單曲線中線起點(B.C)之坐標 X=13.574m,Y=51.126m,起點切線之 方位角為 78°3546",計畫道路寬為 24m,地籍分割時,過 B.C 點橫斷面 上道路內側邊界點之縱坐標 Y 及橫坐標 X為 橫坐標 X:15.947 m
7.( ) 已知單曲線中線起點(B.C)之坐標 X=13.574m,Y=51.126m,起點切線之 方位角為 78°3546",計畫道路寬為 24m,地籍分割時,過 B.C 點橫斷面 上道路內側邊界點之縱坐標 Y 及橫坐標 X為 縱坐標 Y:39.363m
8.( ) 今過 AB 邊點 D.進行土地分割,分割線平行於 BC,交於 AC 邊上 點 E, 分割後土地 A DE 面積為 270 平分公尺 正確
9.( ) 今過 AB 邊點 D.進行土地分割,分割線平行於 BC,交於 AC 邊上 點 E, 分割線 DE 長度為 50 公尺 正確
10.( ) 以數值法測量直線上分割點之方法, 直線截點法 最佳
延遲
1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一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2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一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3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4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5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三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6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三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7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非差分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8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非差分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9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相同電磁波頻率,虛擬距離與載波相位之 電離層延遲大小相同,但是符號相反 正確
10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 層延遲可以透過雙頻 GPS 資料組合後加以消除 正確
申請
1.( ) 土地承租人 權利人依法不得單獨申請土地鑑界
2.( ) 因承租土地經界不明者,由承租人會同土 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申請 人得申請土地複丈
3.( ) 建物合併 情況得申請建物複丈
4.( ) 建物標示變更 情況得申請建物複丈
5.( ) 土地有 因自然增加、浮覆、 坍沒者 情形,得申請土地複丈
6.( ) 申請土地複丈,得填具 土地登記申請書 資料
7.( ) 私有土地因天然流失坍沒,成為可通運之水道,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複丈及 登記時,經該管地政機關會同 水利機關 勘查無訛後,辦理消滅登記
8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拍賣取得之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9.( ) 非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土地複丈,地政事務所予以駁回,理由為 依法不應受理者
10.( ) 建築改良物申請建物分割後,應 除將其中一棟維持原建號外,其他各棟以該地 段最後建號之次一號順序編列
數值
1.( ) 戶地測量採數值法為之者,其作業內容包含 地籍調查 項目
2.( ) 戶地測量採數值法為之者,其作業內容包含 界址測量 項目
3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光線法 方法施測
4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導線法 方法施測
5.( ) 採數值法分割複丈者,應依 因分割而新增之界址點,在本宗土地周圍界 線上者,應先就申請人所予條件,測算該分割點在界線上之坐標後,再於 實地測定該界址點之位置,並埋設界標 規定辦理
6.( ) 數值法戶地測量之縱橫坐標計算,敘述 橫坐標計算至毫米止 正確
7.( ) 數值法戶地測量所建立之基本資料檔,包含 地號界址檔
8.( ) 數值法戶地測量所建立之基本資料檔,包含 界址坐標檔
9.( ) 數值法戶地測量應依 加密控制點 點位測量之成果觀測及計算之
10.( ) 數值法戶地測量應依 都市計畫樁測量之成果 點位測量之成果觀測及計算之
界址點
1.( ) 土地分割、合併複丈後,土地面積應與各宗原地號土地面積之總和相符, 如有差數,則應 土地分割複丈後經檢核無 誤,依分割面積之大小比例配賦之
2.( ) 土地分割、合併複丈後,土地面積應與各宗原地號土地面積之總和相符, 如有差數,則應 土地合併複丈後經檢核無誤,依該宗土 地外圍界址點坐標所計算之面積為準
3.( ) 界址點 A、B 間實測距離為 40.44m,以其坐標反算邊長則為 40.48m,今 欲以直線截點法求取 AB 線上 C 點坐標,量得 AC 長度為 10.12m
4.( ) 界址點測量使用最多之方法為 光線法
資料
1.( ) 土地基本資料庫包含 土地所有權人資料 資料
2.( ) 土地基本資料庫包含 地價資料 資料
3.( ) 土地基本資料庫包含 測量資料 資料
4.( ) 土地基本資料庫包含 登記資料 資料
5.( ) 申請土地複丈,得填具 土地登記申請書 資料
6.( ) 申請土地複丈,得填具 土地複丈申請書 資料
7.( ) 地籍調查作業準備需應用 土地登記資料 資料
8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計算結果 資料應由實施測量之機關永久 保管
9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觀測原始記錄 資料應由實施測量之機關永久 保管
10.( ) 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應準備 土地面積 資料
都市計畫
1.( ) 中心樁 屬都市計畫樁
2.( ) 交點樁 屬都市計畫樁
3.( ) 界樁 屬都市計畫樁
4.( ) 副樁 屬都市計畫樁
5.( ) 都市計畫核定發布實施後,應行測釘都市計畫樁之期限為 一年內
6.( ) 都市計畫樁位之編號順序為縱向自上而下、橫向自左而右,則其環狀為 順時針方向
7.( ) 都市計畫樁採用分級統一編號者,主要是以 道路分級 單位為依據
8.( ) 都市計畫樁測量成果報告內,可包含 樁位坐標表 項目
9.( ) 都市計畫樁測量成果報告內,可包含 導線成果表 項目
10.( ) 道路兩側或一側之建築物,已依照指示建築線建築完成之地區,如其建築 物與都市計畫道路之邊長不一致,且超出容許誤差時,應將有關資料函送 都市計劃機關 查明處理
地籍
1.( ) 已知單曲線中線起點(B.C)之坐標 X=13.574m,Y=51.126m,起點切線之 方位角為 78°3546",計畫道路寬為 24m,地籍分割時,過 B.C 點橫斷面 上道路內側邊界點之縱坐標 Y 及橫坐標 X為 橫坐標 X:15.947 m
2.( ) 已知單曲線中線起點(B.C)之坐標 X=13.574m,Y=51.126m,起點切線之 方位角為 78°3546",計畫道路寬為 24m,地籍分割時,過 B.C 點橫斷面 上道路內側邊界點之縱坐標 Y 及橫坐標 X為 縱坐標 Y:39.363m
3.( ) 地籍界標依材質區分,包括 水泥界標 種類
4.( ) 地籍界標依材質區分,包括 塑膠界標 種類
5.( ) 地籍界標依材質區分,包括 鋼釘界標 種類
6.( ) 實施界址調整之土地,其調整線跨越不同地價區段者,應 複 丈成果應分別載明調整線與原地籍交叉所圍各塊坵形之面積,作為改算地 價之參考
消除
1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對流層誤差 誤差
2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接收機時錶誤差 誤差
3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星 時錶誤差 誤差
4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地面一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一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電離層誤差 誤差
5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地面一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一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 星時錶誤差 誤差
6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空中一次差(一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電離層誤差 誤差
7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空中一次差(一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接收機時錶誤差 誤差
8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 層延遲可以透過雙頻 GPS 資料組合後加以消除 正確
9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層延遲與測站之緯度有關 正確
10.( ) 有關系統誤差,敘述 在平差計算前,可利用數學模式消除或降低系統誤 差 正確
為何
1.( ) A、B、C 三點位於同一直線 A─B─C ,AB 與 BC 之距離各為 50m,今 於 B 點設站,觀測∠ABC 水平角,由於定心在 ABC 直線之垂直方向偏移 了 0.5cm,其他誤差不計,則影響於水平角之誤差為 40"
2.( ) 行政機關對行方不明者之送達,得以公告或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代替 之,此種送達方式為 公示送達
3.( ) 非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土地複丈,地政事務所予以駁回,理由為 依法不應受理者
4.( ) 建物滅失後,建物所有權人未於規定期限內申請消滅登記,土地所有權人 得代位申請,其理為 滅失事實發生,不待登記即生效力
5.( ) 界址點測量使用最多之方法為 光線法
6.( ) 若 AB 之方位角 =300°1230",AP 之距離為 30.302m。今於 A 點整置經 緯儀,以 B 點為原方向,測定∠BAP=34°5630",則 AP 之縱距差為 27.496m
7.( ) 航空像片比例尺為 1/3,000,攝影機焦距為 5cm,地面平均高度為 100m, 則飛機之海拔高度為何? 1550m
8.( ) 航空攝影飛機對地飛行速度為 360 km/hr,二攝影點間距離為 2,000m,則 曝光時間之間隔為 20sec
9.( ) 航空攝影機焦距為 12 cm,像片大小為 23 cm×23 cm,攝影高度為 2,400m, 像片前後重疊為 50%,則二攝影點間之距離為 2,300m
10.( ) 設 A、B 兩點之橫縱坐標分別為, ,則方位角為 135°
衛星定位
1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一次 差 觀測組合存在週波未定值問題
2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不存在衛星時錶誤差與接收機 時錶誤差問題
3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4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三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5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非差分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6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導航訊息 屬於衛星傳送資料
7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 層延遲與測站對 GPS 衛星之天頂距有關 正確
8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層延遲與測站之緯度有關 正確
9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對流層延遲,敘述 對流層 延遲與測站之大氣壓力有關 正確
10.( ) 有關 GPS 衛星定位測量的 L1/L2 波長,敘述 93 公尺 2L1 之 P 碼的波長約為 29.3 公尺 正確
電離層
1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地面一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一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電離層誤差 誤差
2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地面一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一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 星時錶誤差 誤差
3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空中一次差(一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電離層誤差 誤差
4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空中一次差(一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接收機時錶誤差 誤差
5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一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6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7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三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8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非差分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9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相同電磁波頻率,虛擬距離與載波相位之 電離層延遲大小相同,但是符號相反 正確
10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 層延遲可以透過雙頻 GPS 資料組合後加以消除 正確
計算
1.( ) 一段距離共量測 3 次,經計算後得知各次觀測之殘差分別為 0.10、0.20 及 0.30 公尺,敘述 單位權中誤差為±0.26 公尺 正確
2.( ) 一個水平角共量測 3 次,經計算後得知各次觀測之殘差分別為 、2 及 3 秒,下列敘述哪些正確? 1殘差平方和為 14 秒
3.( ) 一個水平角共量測 3 次,經計算後得知各次觀測之殘差分別為 水平角平均值之中誤差為±1.53 秒
4.( ) 土地分割、合併複丈後,土地面積應與各宗原地號土地面積之總和相符, 如有差數,則應 土地合併複丈後經檢核無誤,依該宗土 地外圍界址點坐標所計算之面積為準
5.( ) 有關系統誤差,敘述 在平差計算階段,應先消除或降低系統誤差 正確
6.( ) 有關系統誤差,敘述 在測量階段,採取一定作業方式,可消 除或降低系統誤差 正確
7.( ) 有關參考橢球體,敘述 參考橢球體可以用橢球之長半徑、扁率來描 述其大小 正確
8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有關導線測量平差計算之規定,敘 述 支導線得採簡易平差計 算 正確
9.( ) 數值法戶地測量之縱橫坐標計算,敘述 橫坐標計算至毫米止 正確
10.( ) 數值法戶地測量應依 加密控制點 點位測量之成果觀測及計算之
施測
1.( ) 戶地測量應依 加密控制點 點施測之
2.( ) 戶地測量應依 基本控制點 點施測之
3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光線法 方法施測
4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直線截點法 方法施測
5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導線法 方法施測
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地方習慣 條件逕行施測
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現使用人 之指界 條件逕行施測
改正
1.( ) 欲將地球表面觀測的水平角化算到橢球面上,必須實施 垂線偏差改正 改正
2.( ) 欲將地球表面觀測的水平角化算到橢球面上,必須實施 截面差改正 改正
機關
1.( ) 私有土地因天然流失坍沒,成為可通運之水道,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複丈及 登記時,經該管地政機關會同 水利機關 勘查無訛後,辦理消滅登記
2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地方習慣 條件逕行施測
3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現使用人 之指界 條件逕行施測
4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鄰地界址 條件逕行施測
5.( ) 依法得分割之共有土地,共有人不能自行協議分割者,任何共有人得依土 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,向土地所在地之 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 聲請調處
6.( ) 界址糾紛協調會所作之調處結果,應以 縣(市)政府 機關名義對外行文,始有土 地法第五十九條第二項規定之效力
7.( ) 登記機關需包含準備 土地複丈申請書 文件,據以辦理複丈
8.( ) 登記機關需包含準備 土地複丈收件簿 文件,據以辦理複丈
9.( ) 登記機關需包含準備 分號管理簿 文件,據以辦理複丈
10.( ) 道路兩側或一側之建築物,已依照指示建築線建築完成之地區,如其建築 物與都市計畫道路之邊長不一致,且超出容許誤差時,應將有關資料函送 都市計劃機關 查明處理
實施
1.( ) 及 6 條水準路線(含各路線的長度及觀測高程差)組成,欲利用最小自 乘法間接觀測平差法實施水準網平差,敘述 可組成 6 個觀測方程式 正確
2.( ) 及 6 條水準路線(含各路線的長度及觀測高程差)組成,欲利用最小自 乘法間接觀測平差法實施水準網平差,敘述 待估參數有 正確
3.( ) 及 6 條水準路線(含各路線的長度及觀測高程差)組成,欲利用最小自 乘法間接觀測平差法實施水準網平差,敘述 個 4多餘觀測量有 3 個 正確
4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計算結果 資料應由實施測量之機關永久 保管
5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觀測原始記錄 資料應由實施測量之機關永久 保管
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地方習慣 條件逕行施測
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現使用人 之指界 條件逕行施測
8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鄰地界址 條件逕行施測
9.( ) 欲將地球表面觀測的水平角化算到橢球面上,必須實施 垂線偏差改正 改正
10.( ) 欲將地球表面觀測的水平角化算到橢球面上,必須實施 截面差改正 改正
測站
1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對流層誤差 誤差
2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星 時錶誤差 誤差
3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地面一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一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 星時錶誤差 誤差
4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 層延遲可以透過雙頻 GPS 資料組合後加以消除 正確
5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層 延遲大小與電磁波頻率有關 正確
6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層延遲與測站之緯度有關 正確
7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層延遲與測站對 GPS 衛星視 線方向之全電子含量有關 正確
8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對流層延遲,敘述 對流層延遲與全電子含量無 關 正確
9.( ) 利用 GPS 衛星定位測量,欲即時得到測站三度空間坐標,則至少需要接 收四顆以上 GPS 衛星訊號,主要原因為 4 段以上虛擬距離可以列出
10.( ) 利用 GPS 衛星定位測量,欲即時得到測站三度空間坐標,則至少需要接 收四顆以上 GPS 衛星訊號,主要原因為 接收四顆以上 GPS 衛星訊號,可求得 4 段以上之虛擬距離
原圖
重測
1.( ) 每段從 1 號編起 屬於地籍調查表編造時之編定原則
2.( ) 使用阿拉伯數字 編寫 屬於地籍調查表編造時之編定原則
3.( ) 應按核定重測區內土地 之地段別 屬於地籍調查表編造時之編定原則
4.( ) 地籍調查通知書填載之內容包括 土地坐落
5.( ) 地籍調查通知書填載之內容包括 受文者(土地所有權人)姓 名
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係就重測區內 土地使用現況 事項進 行調查,並查註於地籍調查表內,作為界址測量之依據
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係就重測區內 土地界址 事項進 行調查,並查註於地籍調查表內,作為界址測量之依據
8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係就重測區內 土地標示 事項進 行調查,並查註於地籍調查表內,作為界址測量之依據
衛星
1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對流層誤差 誤差
2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星 時錶誤差 誤差
3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地面一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一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 星時錶誤差 誤差
4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空中一次差(一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接收機時錶誤差 誤差
5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三次差 觀測組合不存在衛星時錶誤差與接收機 時錶誤差問題
6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載波相位觀測量 屬於衛星傳送資料
7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相同電磁波頻率,虛擬距離與載波相位之 電離層延遲大小相同,但是符號相反 正確
8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層 延遲大小與電磁波頻率有關 正確
9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層延遲與測站地方時有關 正確
10.( ) 利用 GPS 衛星定位測量,欲即時得到測站三度空間坐標,則至少需要接 收四顆以上 GPS 衛星訊號,主要原因為 4 段以上虛擬距離可以列出
登記
1.( ) 土地基本資料庫包含 土地所有權人資料 資料
2.( ) 土地基本資料庫包含 地價資料 資料
3.( ) 土地基本資料庫包含 測量資料 資料
4.( ) 土地基本資料庫包含 登記資料 資料
5.( ) 私有土地因天然流失坍沒,成為可通運之水道,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複丈及 登記時,經該管地政機關會同 水利機關 勘查無訛後,辦理消滅登記
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依法院判決取得之 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拍賣取得之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8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法律行為取得之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9.( ) 兩宗以上之土地合併,發現有登記情況, 信託登記 得以受理
10.( ) 建物滅失後,建物所有權人未於規定期限內申請消滅登記,土地所有權人 得代位申請,其理為 滅失事實發生,不待登記即生效力
地籍調查
1.( ) (本題刪題)測量人員於地籍調查完畢後,應根據地籍調查結果,建立之檔 案為 宗地資料檔
2.( ) 寄存送達 屬於地籍調查通知書無法直接送達之處理方式
3.( ) 戶地測量之宗地測量完竣,後續應 記載於地籍調查表內
4.( ) 戶地測量採數值法為之者,其作業內容包含 地籍調查 項目
5.( ) 戶地測量採數值法為之者,其作業內容包含 界址測量 項目
6.( ) 地籍調查通知書填載之內容包括 土地坐落
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依法院判決取得之 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8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法律行為取得之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9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係就重測區內 土地界址 事項進 行調查,並查註於地籍調查表內,作為界址測量之依據
10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係就重測區內 土地權利狀 況 事項進 行調查,並查註於地籍調查表內,作為界址測量之依據
圖根點
1.( ) 戶地測量應依 加密控制點 點施測之
2.( ) 戶地測量應依 基本控制點 點施測之
3.( ) 數值法戶地測量應依 加密控制點 點位測量之成果觀測及計算之
4.( ) 數值法戶地測量應依 基本控 制點 點位測量之成果觀測及計算之
5.( ) 數值法戶地測量應依 都市計畫樁測量之成果 點位測量之成果觀測及計算之
6.( ) 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應準備 土地面積 資料
道路
1.( ) (本題刪題)已知兩直線道路之方位角ψ VA=240°,ψVB=120°,交點 V 之坐 標 E=35m,N=60m,今欲於 AVB 間敷設半徑 R=50m 之單曲線一條,則曲 線起點(B.C.)之 E 坐標為 10m
2.( ) 若兩交點不 能通視時,視實際需要,在中間加釘中間樁 狀況必須釘設道路中心樁
3.( ) 道路中心線的交點 狀況必須釘設道路中心樁
4.( ) 道路迄點 狀況必須釘設道路中心樁
5.( ) 已知單曲線中線起點(B.C)之坐標 X=13.574m,Y=51.126m,起點切線之 方位角為 78°3546",計畫道路寬為 24m,地籍分割時,過 B.C 點橫斷面 上道路內側邊界點之縱坐標 Y 及橫坐標 X為 橫坐標 X:15.947 m
6.( ) 已知單曲線中線起點(B.C)之坐標 X=13.574m,Y=51.126m,起點切線之 方位角為 78°3546",計畫道路寬為 24m,地籍分割時,過 B.C 點橫斷面 上道路內側邊界點之縱坐標 Y 及橫坐標 X為 縱坐標 Y:39.363m
7.( ) 都市計畫樁採用分級統一編號者,主要是以 道路分級 單位為依據
直線
1.( ) (本題刪題)已知兩直線道路之方位角ψ VA=240°,ψVB=120°,交點 V 之坐 標 E=35m,N=60m,今欲於 AVB 間敷設半徑 R=50m 之單曲線一條,則曲 線起點(B.C.)之 E 坐標為 10m
2.( ) A、B 為直線上兩端點,其坐標為:XA=177030.328m,YA=2488195.545 m;XB=176887.624m,YB=2489359.489 m,今以直線截點法量得各界址 點間之長分別為 AC=392.886 m、CD=388.248 m、DB=391.525 m,則 X C、YC、XD、YD 之坐標為 XD=176935.267m
3.( ) A、B 為直線上兩端點,其坐標為:XA=177030.328m,YA=2488195.545 m;XB=176887.624m,YB=2489359.489 m,今以直線截點法量得各界址 點間之長分別為 AC=392.886 m、CD=388.248 m、DB=391.525 m,則 X C、YC、XD、YD 之坐標為 YC=2488585.511m
4.( ) A、B 為直線上兩端點,其坐標為:XA=177030.328m,YA=2488195.545 m;XB=176887.624m,YB=2489359.489 m,今以直線截點法量得各界址 點間之長分別為 AC=392.886 m、CD=388.248 m、DB=391.525 m,則 X C、YC、XD、YD 之坐標為 YD=2488970.874m
5.( ) A、B、C 三點位於同一直線 A─B─C ,AB 與 BC 之距離各為 50m,今 於 B 點設站,觀測∠ABC 水平角,由於定心在 ABC 直線之垂直方向偏移 了 0.5cm,其他誤差不計,則影響於水平角之誤差為 40"
6.( ) 戶地界址測量採用之直線截點法,適用於 各界址點都位在同一直線上之場合 場合
7.( ) 戶地界址測量採用之直線截點法,適用於 連棟房屋 場合
8.( ) 以數值法測量直線上分割點之方法, 直線截點法 最佳
9.( ) 有關兩點間最短距離,敘述 在平面上為兩點間的直線 正確
圖上
採用
1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對流層誤差 誤差
2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接收機時錶誤差 誤差
3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星 時錶誤差 誤差
4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地面一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一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電離層誤差 誤差
5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地面一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一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 星時錶誤差 誤差
6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空中一次差(一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電離層誤差 誤差
7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空中一次差(一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接收機時錶誤差 誤差
8.( ) 戶地界址測量採用之直線截點法,適用於 各界址點都位在同一直線上之場合 場合
9.( ) 戶地界址測量採用之直線截點法,適用於 連棟房屋 場合
指界
1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依法院判決取得之 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2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拍賣取得之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3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法律行為取得之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4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共有土地之界址指界,敘述 到 場指界之共有人未能共同認定而發生指界不一致者,應由到場之共有人 自行協議後於 7 日內認定之 正 確
5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共有土地之界址指界,敘述 得由部分共有人到場指界 正 確
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時,土地所有權人於 不能 到場指界 條件下,得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
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時,土地所有權人於 不能到場設立界標 條件下,得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
8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地方習慣 條件逕行施測
9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現使用人 之指界 條件逕行施測
作業
1.( ) 建物面積之 單位為平方公尺,平方公尺以下記載至第二位,第三位以下四捨五入 符合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建物測量作業之規定
2.( ) 獨立建物所有之 牆壁,以牆之外緣為界 符合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建物測量作業之規定
3.( ) 戶地測量採數值法為之者,其作業內容包含 地籍調查 項目
4.( ) 戶地測量採數值法為之者,其作業內容包含 建立基本資料檔及展繪 項目
5.( ) 戶地測量採數值法為之者,其作業內容包含 界址測量 項目
6.( ) 地籍調查作業準備需應用 土地登記資料 資料
7.( ) 有關系統誤差,敘述 在平差計算前,可利用數學模式消除或降低系統誤 差 正確
8.( ) 有關系統誤差,敘述 在平差計算階段,應先消除或降低系統誤差 正確
9.( ) 有關系統誤差,敘述 在相同的觀測條件下,系統誤差 為常數,正者恆正,負者恆負 正確
10.( ) 有關系統誤差,敘述 在測量階段,採取一定作業方式,可消 除或降低系統誤差 正確
比例尺
1.( ) 有關比例尺,敘述 分母越小,比例尺越大 正確
2.( ) 有關比例尺,敘述 分數比例尺,分子恆為 1 正確
3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一千 分之一 類型
4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二百五十分之一 類型
5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五百分之一 類型
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的 比例尺包括 一千分之一 類型
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的 比例尺包括 五百分之一 類型
土地所有權
1.( ) 因司法機關判決確定或訴訟上之和解或調解 成立者,由權利人申請 人得申請土地複丈
2.( ) 因承租土地經界不明者,由承租人會同土 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申請 人得申請土地複丈
3.( ) 地上權之分割者,由地上權人會同土地所有權人 或管理人申請 人得申請土地複丈
4.( ) 土地基本資料庫包含 土地所有權人資料 資料
5.( ) 土地基本資料庫包含 地價資料 資料
6.( ) 土地基本資料庫包含 測量資料 資料
7.( ) 土地基本資料庫包含 登記資料 資料
8.( ) 地籍調查通知書填載之內容包括 土地坐落
9.( ) 地籍調查通知書填載之內容包括 受文者(土地所有權人)姓 名
10.( ) 私有土地因天然流失坍沒,成為可通運之水道,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複丈及 登記時,經該管地政機關會同 水利機關 勘查無訛後,辦理消滅登記
辦理
1.( ) 各土地登記型態, 公同共有 不得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辦理分割、 合併複丈
2.( ) 地籍調查通知書填載之內容包括 土地坐落
3.( ) 地籍調查通知書填載之內容包括 受文者(土地所有權人)姓 名
4.( ) 私有土地因天然流失坍沒,成為可通運之水道,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複丈及 登記時,經該管地政機關會同 水利機關 勘查無訛後,辦理消滅登記
5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光線法 方法施測
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直線截點法 方法施測
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導線法 方法施測
8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時,土地所有權人於 不能 到場指界 條件下,得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
9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時,土地所有權人於 不能到場設立界標 條件下,得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
10.( ) 採數值法分割複丈者,應依 分割界址點之點號,應按本地 段現有界址點最後點號之次一點號順序編列之 規定辦理
宗地
1.( ) (本題刪題)測量人員於地籍調查完畢後,應根據地籍調查結果,建立之檔 案為 宗地資料檔
2.( ) 戶地測量之宗地測量完竣,後續應 記載於地籍調查表內
3.( ) 戶地測量之宗地測量完竣,後續應 應編列暫編地號
4.( ) 戶地測量以確定宗地之 位置 條件為目的
5.( ) 戶地測量以確定宗地之 形狀 條件為目的
6.( ) 戶地測量以確定宗地之 面積 條件為目的
7.( ) 敘述 土地因合併申請複丈者,應以同一地段、地界相連、使 用性質相同之土地為限 正確
8.( ) 敘述 土地界址調整應以同一地段、地界相連、使用性質 相同之土地為限 正確
9.( ) 敘述 宗地之一部分,因天然 變遷,成為可通運之水道,得僅測量其存餘土地,決定其分割線 正確
界標
1.( ) 地籍界標依材質區分,包括 水泥界標 種類
2.( ) 地籍界標依材質區分,包括 塑膠界標 種類
3.( ) 地籍界標依材質區分,包括 鋼釘界標 種類
4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時,土地所有權人於 不能 到場指界 條件下,得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
5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時,土地所有權人於 不能到場設立界標 條件下,得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
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地方習慣 條件逕行施測
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現使用人 之指界 條件逕行施測
8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鄰地界址 條件逕行施測
9.( ) 採數值法分割複丈者,應依 分割界址點之點號,應按本地 段現有界址點最後點號之次一點號順序編列之 規定辦理
依法
1.( ) 土地承租人 權利人依法不得單獨申請土地鑑界
2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依法院判決取得之 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3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拍賣取得之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4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法律行為取得之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5.( ) 依法院確定判決之共有物分割,如判決主文諭示應同時為金錢補償,則已 為對待給付之證明文件,由 無須出具 出具
6.( ) 依法得分割之共有土地,共有人不能自行協議分割者,任何共有人得依土 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,向土地所在地之 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 聲請調處
包含
1.( ) 土地基本資料庫包含 土地所有權人資料 資料
2.( ) 土地基本資料庫包含 地價資料 資料
3.( ) 土地基本資料庫包含 測量資料 資料
4.( ) 土地基本資料庫包含 登記資料 資料
5.( ) 戶地測量採數值法為之者,其作業內容包含 地籍調查 項目
6.( ) 戶地測量採數值法為之者,其作業內容包含 建立基本資料檔及展繪 項目
7.( ) 戶地測量採數值法為之者,其作業內容包含 界址測量 項目
8.( ) 都市計畫樁測量成果報告內,可包含 樁位坐標表 項目
9.( ) 都市計畫樁測量成果報告內,可包含 導線成果表 項目
10.( ) 登記機關需包含準備 土地複丈申請書 文件,據以辦理複丈
方法
1.( ) 以數值法測量直線上分割點之方法, 直線截點法 最佳
2.( ) 有關最小自乘平差方法,敘述 其可用於估計控制點的坐標與中誤差 正確
3.( ) 有關最小自乘平差方法,敘述 其可用於估計觀測量的 殘差 正確
4.( ) 有關最小自乘平差方法,敘述 其目標函數為所有觀測 量殘差之平方和為最小 正確
5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光線法 方法施測
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直線截點法 方法施測
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導線法 方法施測
8.( ) 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之規定,空中三角測量可採用 純解析空中三角測量法 方法施行 之
9.( ) 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之規定,空中三角測量可採用 獨立像對空中三角測量法 方法施行 之
10.( ) 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之規定,空中三角測量可採用 類比儀器航帶空中三角測量法 方法施行 之
之一
1.( ) 建物面積之 單位為平方公尺,平方公尺以下記載至第二位,第三位以下四捨五入 符合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建物測量作業之規定
2.( ) 獨立建物所有之 牆壁,以牆之外緣為界 符合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建物測量作業之規定
3.( ) 各土地登記型態, 公同共有 不得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辦理分割、 合併複丈
4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的 比例尺包括 一千分之一 類型
邊長
1.( ) 界址點 A、B 間實測距離為 40.44m,以其坐標反算邊長則為 40.48m,今 欲以直線截點法求取 AB 線上 C 點坐標,量得 AC 長度為 10.12m
2.( ) 設一長方形土地面積,經量測其二邊長後,得 210.85m±0.15m,140.00m± 0.10m, 土地面積等於 正確
3.( ) 設一長方形土地面積,經量測其二邊長後,得 210.85m±0.15m,140.00m± 0.10m, 面積精度等於±29.76m2 正確
4.( ) 道路兩側或一側之建築物,已依照指示建築線建築完成之地區,如其建築 物與都市計畫道路之邊長不一致,且超出容許誤差時,應將有關資料函送 都市計劃機關 查明處理
5.( ) 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應準備 土地面積 資料
方位角
1.( ) (本題刪題)已知兩直線道路之方位角ψ VA=240°,ψVB=120°,交點 V 之坐 標 E=35m,N=60m,今欲於 AVB 間敷設半徑 R=50m 之單曲線一條,則曲 線起點(B.C.)之 E 坐標為 10m
2.( ) 已知單曲線中線起點(B.C)之坐標 X=13.574m,Y=51.126m,起點切線之 方位角為 78°3546",計畫道路寬為 24m,地籍分割時,過 B.C 點橫斷面 上道路內側邊界點之縱坐標 Y 及橫坐標 X為 橫坐標 X:15.947 m
3.( ) 已知單曲線中線起點(B.C)之坐標 X=13.574m,Y=51.126m,起點切線之 方位角為 78°3546",計畫道路寬為 24m,地籍分割時,過 B.C 點橫斷面 上道路內側邊界點之縱坐標 Y 及橫坐標 X為 縱坐標 Y:39.363m
4.( ) 若 AB 之方位角 =300°1230",AP 之距離為 30.302m。今於 A 點整置經 緯儀,以 B 點為原方向,測定∠BAP=34°5630",則 AP 之縱距差為 27.496m
5.( ) 設 A、B 兩點之橫縱坐標分別為, ,則方位角為 135°
繪製
1.( ) 建築改良物申請建物分割後,應 除將其中一棟維持原建號外,其他各棟以該地 段最後建號之次一號順序編列
導線
1.( ) 已知一閉合導線之縱距閉合差為+0.14 公尺,橫距閉合差為 -0.15 公尺, 閉合導線之總長為 740.00 公尺,敘述 該導線之位置閉 合差為 0.20 公尺 正確
2.( ) 已知一閉合導線之縱距閉合差為+0.14 公尺,橫距閉合差為 -0.15 公尺, 閉合導線之總長為 740.00 公尺,敘述 該導線之閉合比 數為 1/3700 正確
3.( ) 已知一閉合導線之縱距閉合差為+0.14 公尺,橫距閉合差為 -0.15 公尺, 閉合導線之總長為 740.00 公尺,敘述 該導線之精度為 1/3700 正確
4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光線法 方法施測
5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直線截點法 方法施測
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導線法 方法施測
7.( ) 都市計畫樁測量成果報告內,可包含 樁位坐標表 項目
樁位
1.( ) 都市計畫樁位之編號順序為縱向自上而下、橫向自左而右,則其環狀為 順時針方向
對流層
1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對流層誤差 誤差
2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接收機時錶誤差 誤差
3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星 時錶誤差 誤差
4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一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5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6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三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7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非差分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8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對流層延遲,敘述 對流層 延遲與測站之大氣壓力有關 正確
9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對流層延遲,敘述 對流層延遲與全電子含量無 關 正確
削弱
1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對流層誤差 誤差
2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接收機時錶誤差 誤差
3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星 時錶誤差 誤差
4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地面一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一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電離層誤差 誤差
5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地面一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一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 星時錶誤差 誤差
6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空中一次差(一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電離層誤差 誤差
7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空中一次差(一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接收機時錶誤差 誤差
8.( 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接收機時錶誤差 誤差
9.( 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週波未定值 誤差
表示
已知
1.( ) (本題刪題)已知兩直線道路之方位角ψ VA=240°,ψVB=120°,交點 V 之坐 標 E=35m,N=60m,今欲於 AVB 間敷設半徑 R=50m 之單曲線一條,則曲 線起點(B.C.)之 E 坐標為 10m
2.( ) 已知 A 點之地籍坐標為(EA,NA)=(1005.40 公尺,1290.50 公尺)、A 點至 B 點之距離 AB為 △NAB=-1345.97 公尺
3.( ) 已知 A 點之地籍坐標為(EA,NA)=(1005.40 公尺,1290.50 公尺)、A 點至 B 點之距離 AB為 920.60 公尺,A 點至 B 點之方為角φAB=225°3030",下 列敘述哪些正確? 1△EAB=-1370.06 公尺
4.( ) 已知 A 點之地籍坐標為(EA,NA)=(1005.40 公尺,1290.50 公尺)、A 點至 B 點之距離 AB為 B 點之橫坐標 EB=-364.66 公尺
5.( ) 已知 A、B 兩點之地籍坐標分別為:(EA,N A)=(10.00 公尺,10.00 公尺)、(E B,N B)=(-150.00 公尺,-180.00 公尺),敘述 △EAB=-160.00m 正確
6.( ) 已知 A、B 兩點之地籍坐標分別為:(EA,N A)=(10.00 公尺,10.00 公尺)、(E B,N B)=(-150.00 公尺,-180.00 公尺),敘述 △NAB=-190.00 公尺 正確
使用
地區
1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一千 分之一 類型
2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二百五十分之一 類型
3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五百分之一 類型
4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的 比例尺包括 一千分之一 類型
5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的 比例尺包括 五百分之一 類型
6.( ) 數值法地籍測量地區,其複丈可以 交會法 方式進行
7.( ) 數值法地籍測量地區,其複丈可以 光線法 方式進行
之地
1.( ) 每段從 1 號編起 屬於地籍調查表編造時之編定原則
2.( ) 使用阿拉伯數字 編寫 屬於地籍調查表編造時之編定原則
3.( ) 應按核定重測區內土地 之地段別 屬於地籍調查表編造時之編定原則
圖廓
順序
1.( ) 建築改良物申請建物分割後,應 除將其中一棟維持原建號外,其他各棟以該地 段最後建號之次一號順序編列
2.( ) 建築改良物申請建物分割後,應 新編列之建號,應登載於建號管理簿
3.( ) 採數值法分割複丈者,應依 分割界址點之點號,應按本地 段現有界址點最後點號之次一點號順序編列之 規定辦理
4.( ) 採數值法分割複丈者,應依 因分割而新增之界址點,在本宗土地周圍界 線上者,應先就申請人所予條件,測算該分割點在界線上之坐標後,再於 實地測定該界址點之位置,並埋設界標 規定辦理
殘差
1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一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2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一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3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4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5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三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6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三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7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非差分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8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非差分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9.( ) 一段距離共量測 3 次,經計算後得知各次觀測之殘差分別為 0.10、0.20 及 0.30 公尺,敘述 單位權中誤差為±0.26 公尺 正確
10.( ) 一段距離共量測 3 次,經計算後得知各次觀測之殘差分別為 0.10、0.20 及 0.30 公尺,敘述 殘差平方和為 0.14 平方公尺 正確
接收機
1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對流層誤差 誤差
2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接收機時錶誤差 誤差
3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星 時錶誤差 誤差
4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空中一次差(一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電離層誤差 誤差
5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空中一次差(一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接收機時錶誤差 誤差
6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不存在衛星時錶誤差與接收機 時錶誤差問題
7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三次差 觀測組合不存在衛星時錶誤差與接收機 時錶誤差問題
8.( ) 利用 GPS 衛星定位測量,欲即時得到測站三度空間坐標,則至少需要接 收四顆以上 GPS 衛星訊號,主要原因為 4 段以上虛擬距離可以列出
9.( ) 利用 GPS 衛星定位測量,欲即時得到測站三度空間坐標,則至少需要接 收四顆以上 GPS 衛星訊號,主要原因為 待求解參數有四個,含測站三 度空間坐標及接收機之時錶誤差
10.( ) 利用 GPS 衛星定位測量,欲即時得到測站三度空間坐標,則至少需要接 收四顆以上 GPS 衛星訊號,主要原因為 接收四顆以上 GPS 衛星訊號,可求得 4 段以上之虛擬距離
控制點
1.( ) 戶地測量應依 加密控制點 點施測之
2.( ) 戶地測量應依 基本控制點 點施測之
3.( ) 有關最小自乘平差方法,敘述 其可用於估計控制點的坐標與中誤差 正確
4.( ) 有關最小自乘平差方法,敘述 其可用於估計觀測量的 殘差 正確
5.( ) 有關最小自乘平差方法,敘述 其目標函數為所有觀測 量殘差之平方和為最小 正確
6.( ) 數值法戶地測量應依 加密控制點 點位測量之成果觀測及計算之
7.( ) 數值法戶地測量應依 基本控 制點 點位測量之成果觀測及計算之
面積
1.( ) 建物面積之 單位為平方公尺,平方公尺以下記載至第二位,第三位以下四捨五入 符合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建物測量作業之規定
2.( ) 獨立建物所有之 牆壁,以牆之外緣為界 符合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建物測量作業之規定
3.( ) 土地分割、合併複丈後,土地面積應與各宗原地號土地面積之總和相符, 如有差數,則應 土地分割複丈後經檢核無 誤,依分割面積之大小比例配賦之
4.( ) 土地分割、合併複丈後,土地面積應與各宗原地號土地面積之總和相符, 如有差數,則應 土地合併複丈後經檢核無誤,依該宗土 地外圍界址點坐標所計算之面積為準
5.( ) 戶地測量以確定宗地之 位置 條件為目的
6.( ) 戶地測量以確定宗地之 形狀 條件為目的
形狀
1.( ) 戶地測量以確定宗地之 位置 條件為目的
2.( ) 戶地測量以確定宗地之 形狀 條件為目的
合併
1.( ) 建物合併 情況得申請建物複丈
2.( ) 建物改建 情況得申請建物複丈
3.( ) 建物標示變更 情況得申請建物複丈
4.( ) 土地分割、合併複丈後,土地面積應與各宗原地號土地面積之總和相符, 如有差數,則應 土地分割複丈後經檢核無 誤,依分割面積之大小比例配賦之
半徑
1.( ) (本題刪題)已知兩直線道路之方位角ψ VA=240°,ψVB=120°,交點 V 之坐 標 E=35m,N=60m,今欲於 AVB 間敷設半徑 R=50m 之單曲線一條,則曲 線起點(B.C.)之 E 坐標為 10m
2.( ) N=60m,今欲於 AVB 間敷設半徑 R=50m 之單曲線一條,則曲線中點.之 E 坐標為 M. C.
3.( ) 及 f(=1/298.257222101),敘述 第一偏心率的平方(e2)為 0.006694 正確
4.( ) 及 f(=1/298.257222101),敘述 短半徑(b)為 6356 752.134 公尺 正確
5.( ) 有關 TWD97 採用之參考橢球體,敘述 長半徑為 6378 137 公尺 正確
包括
1.( ) 地籍界標依材質區分,包括 水泥界標 種類
2.( ) 地籍界標依材質區分,包括 塑膠界標 種類
3.( ) 地籍界標依材質區分,包括 鋼釘界標 種類
4.( ) 地籍調查通知書填載之內容包括 土地坐落
5.( ) 地籍調查通知書填載之內容包括 受文者(土地所有權人)姓 名
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一千 分之一 類型
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二百五十分之一 類型
8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五百分之一 類型
9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的 比例尺包括 一千分之一 類型
10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的 比例尺包括 五百分之一 類型
之規定
1.( ) 建物面積之 單位為平方公尺,平方公尺以下記載至第二位,第三位以下四捨五入 符合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建物測量作業之規定
2.( ) 獨立建物所有之 牆壁,以牆之外緣為界 符合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建物測量作業之規定
3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一千 分之一 類型
4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二百五十分之一 類型
5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五百分之一 類型
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光線法 方法施測
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直線截點法 方法施測
8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導線法 方法施測
9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有關導線測量平差計算之規定,敘 述 支導線得採簡易平差計 算 正確
10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有關導線測量平差計算之規定,敘 述 導線網得採嚴密平差計算 正確
二次
1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對流層誤差 誤差
2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接收機時錶誤差 誤差
3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星 時錶誤差 誤差
4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一次 差 觀測組合存在週波未定值問題
5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一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6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一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7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不存在衛星時錶誤差與接收機 時錶誤差問題
8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週波未定值問題
9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10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一次
1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地面一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一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電離層誤差 誤差
2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地面一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一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 星時錶誤差 誤差
3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空中一次差(一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電離層誤差 誤差
4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空中一次差(一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接收機時錶誤差 誤差
5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一次 差 觀測組合存在週波未定值問題
6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一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7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一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8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週波未定值問題
9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10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兩點
1.( ) 已知 A、B 兩點之地籍坐標分別為:(EA,N A)=(10.00 公尺,10.00 公尺)、(E B,N B)=(-150.00 公尺,-180.00 公尺),敘述 △EAB=-160.00m 正確
2.( ) 已知 A、B 兩點之地籍坐標分別為:(EA,N A)=(10.00 公尺,10.00 公尺)、(E B,N B)=(-150.00 公尺,-180.00 公尺),敘述 △NAB=-190.00 公尺 正確
同一
1.( ) A、B、C 三點位於同一直線 A─B─C ,AB 與 BC 之距離各為 50m,今 於 B 點設站,觀測∠ABC 水平角,由於定心在 ABC 直線之垂直方向偏移 了 0.5cm,其他誤差不計,則影響於水平角之誤差為 40"
2.( ) 戶地界址測量採用之直線截點法,適用於 各界址點都位在同一直線上之場合 場合
3.( ) 戶地界址測量採用之直線截點法,適用於 連棟房屋 場合
4.( ) 於同一建築基地範圍內, 大廈 不屬於特別建物
以上
1.( ) 利用 GPS 衛星定位測量,欲即時得到測站三度空間坐標,則至少需要接 收四顆以上 GPS 衛星訊號,主要原因為 4 段以上虛擬距離可以列出
2.( ) 利用 GPS 衛星定位測量,欲即時得到測站三度空間坐標,則至少需要接 收四顆以上 GPS 衛星訊號,主要原因為 待求解參數有四個,含測站三 度空間坐標及接收機之時錶誤差
3.( ) 利用 GPS 衛星定位測量,欲即時得到測站三度空間坐標,則至少需要接 收四顆以上 GPS 衛星訊號,主要原因為 接收四顆以上 GPS 衛星訊號,可求得 4 段以上之虛擬距離
4.( ) 利用 GPS 衛星定位測量,欲即時得到測站三度空間坐標,則至少需要接 收四顆以上 GPS 衛星訊號,主要原因為 組以上觀測方程式 4可透過最小自乘法平差計算,即時求得測站三度空間坐標及接收機之 時錶誤差
大小
1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相同電磁波頻率,虛擬距離與載波相位之 電離層延遲大小相同,但是符號相反 正確
2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層 延遲大小與電磁波頻率有關 正確
3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層延遲與測站對 GPS 衛星視 線方向之全電子含量有關 正確
4.( ) 有關參考橢球體,敘述 參考橢球體可以用橢球之 長、短半徑來描述其大小 正確
5.( ) 有關參考橢球體,敘述 參考橢球體可以用橢球之長半徑、扁率來描 述其大小 正確
屬於
1.( ) 公示送達 屬於地籍調查通知書無法直接送達之處理方式
2.( ) 寄存送達 屬於地籍調查通知書無法直接送達之處理方式
3.( ) 囑託送達 屬於地籍調查通知書無法直接送達之處理方式
4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虛擬距離觀測量 屬於衛星傳送資料
5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載波相位觀測量 屬於衛星傳送資料
6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導航訊息 屬於衛星傳送資料
7.( ) 有關橫麥卡托投影二度分帶,敘述 橫麥卡托投影屬於 橫軸割圓柱投影 正確
8.( ) 有關橫麥卡托投影二度分帶,敘述 橫麥卡托投影屬於正形投影 正確
點法
1.( ) A、B 為直線上兩端點,其坐標為:XA=177030.328m,YA=2488195.545 m;XB=176887.624m,YB=2489359.489 m,今以直線截點法量得各界址 點間之長分別為 AC=392.886 m、CD=388.248 m、DB=391.525 m,則 X C、YC、XD、YD 之坐標為 XD=176935.267m
2.( ) A、B 為直線上兩端點,其坐標為:XA=177030.328m,YA=2488195.545 m;XB=176887.624m,YB=2489359.489 m,今以直線截點法量得各界址 點間之長分別為 AC=392.886 m、CD=388.248 m、DB=391.525 m,則 X C、YC、XD、YD 之坐標為 YC=2488585.511m
3.( ) A、B 為直線上兩端點,其坐標為:XA=177030.328m,YA=2488195.545 m;XB=176887.624m,YB=2489359.489 m,今以直線截點法量得各界址 點間之長分別為 AC=392.886 m、CD=388.248 m、DB=391.525 m,則 X C、YC、XD、YD 之坐標為 YD=2488970.874m
4.( ) 戶地界址測量採用之直線截點法,適用於 各界址點都位在同一直線上之場合 場合
5.( ) 戶地界址測量採用之直線截點法,適用於 連棟房屋 場合
調處
實地
1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光線法 方法施測
2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直線截點法 方法施測
3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導線法 方法施測
4.( ) 採數值法分割複丈者,應依 分割界址點之點號,應按本地 段現有界址點最後點號之次一點號順序編列之 規定辦理
結果
1.( ) (本題刪題)測量人員於地籍調查完畢後,應根據地籍調查結果,建立之檔 案為 宗地資料檔
測定
1.( ) 若 AB 之方位角 =300°1230",AP 之距離為 30.302m。今於 A 點整置經 緯儀,以 B 點為原方向,測定∠BAP=34°5630",則 AP 之縱距差為 27.496m
2.( ) 採數值法分割複丈者,應依 分割界址點之點號,應按本地 段現有界址點最後點號之次一點號順序編列之 規定辦理
通知
1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地方習慣 條件逕行施測
2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現使用人 之指界 條件逕行施測
3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鄰地界址 條件逕行施測
4.( ) 實施界址調整之土地,其調整線跨越不同地價區段者,應 複 丈成果應分別載明調整線與原地籍交叉所圍各塊坵形之面積,作為改算地 價之參考
問題
1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一次 差 觀測組合存在週波未定值問題
2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一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3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一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4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不存在衛星時錶誤差與接收機 時錶誤差問題
5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週波未定值問題
6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7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8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三次差 觀測組合不存在衛星時錶誤差與接收機 時錶誤差問題
9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三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10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三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送達
1.( ) 公示送達 屬於地籍調查通知書無法直接送達之處理方式
2.( ) 寄存送達 屬於地籍調查通知書無法直接送達之處理方式
3.( ) 囑託送達 屬於地籍調查通知書無法直接送達之處理方式
航測
1.( ) 戶地航空攝影測量航測標須布設於正確點位上,敘述 其對空通視應良好 正確
2.( ) 戶地航空攝影測量航測標須布設於正確點位上,敘述 對空通視不良或航測 標布設困難之點位,得於附近地點選補助點,並布設航測標 正確
建築
1.( ) 於同一建築基地範圍內, 大廈 不屬於特別建物
2.( ) 於同一建築基地範圍內, 連棟透天厝 不屬於特別建物
3.( ) 建築改良物申請建物分割後,應 除將其中一棟維持原建號外,其他各棟以該地 段最後建號之次一號順序編列
4.( ) 建築改良物申請建物分割後,應 新編列之建號,應登載於建號管理簿
5.( ) 建築改良物測量簡稱建物測量,包括 建物分割 工作
6.( ) 建築改良物測量簡稱建物測量,包括 建物第一次測量 工作
7.( ) 建築改良物測量簡稱建物測量,包括 建物增建 工作
到場
1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依法院判決取得之 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2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拍賣取得之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3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法律行為取得之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4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共有土地之界址指界,敘述 到 場指界之共有人未能共同認定而發生指界不一致者,應由到場之共有人 自行協議後於 7 日內認定之 正 確
5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共有土地之界址指界,敘述 得由部分共有人到場指界 正 確
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時,土地所有權人於 不能 到場指界 條件下,得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
成果
1.( ) 都市計畫樁測量成果報告內,可包含 樁位坐標表 項目
2.( ) 都市計畫樁測量成果報告內,可包含 導線成果表 項目
3.( ) 實施界址調整之土地,其調整線跨越不同地價區段者,應 複 丈成果應分別載明調整線與原地籍交叉所圍各塊坵形之面積,作為改算地 價之參考
4.( ) 實施界址調整之土地,其調整線跨越不同地價區段者,應 應通知申請人就調整土地向直轄市或縣(市)稅捐稽徵機關申 報土地移轉現值
5.( ) 數值法戶地測量應依 加密控制點 點位測量之成果觀測及計算之
6.( ) 數值法戶地測量應依 基本控 制點 點位測量之成果觀測及計算之
共有人
1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共有土地之界址指界,敘述 到 場指界之共有人未能共同認定而發生指界不一致者,應由到場之共有人 自行協議後於 7 日內認定之 正 確
方向
1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相同電磁波頻率,虛擬距離與載波相位之 電離層延遲大小相同,但是符號相反 正確
2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層 延遲大小與電磁波頻率有關 正確
3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層延遲與測站對 GPS 衛星視 線方向之全電子含量有關 正確
分別為
1.( ) A、B 為直線上兩端點,其坐標為:XA=177030.328m,YA=2488195.545 m;XB=176887.624m,YB=2489359.489 m,今以直線截點法量得各界址 點間之長分別為 AC=392.886 m、CD=388.248 m、DB=391.525 m,則 X C、YC、XD、YD 之坐標為 XD=176935.267m
分之一
1.( ) 建物面積之 單位為平方公尺,平方公尺以下記載至第二位,第三位以下四捨五入 符合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建物測量作業之規定
2.( ) 獨立建物所有之 牆壁,以牆之外緣為界 符合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建物測量作業之規定
3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一千 分之一 類型
4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二百五十分之一 類型
5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五百分之一 類型
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的 比例尺包括 一千分之一 類型
之位
1.( ) 已知一閉合導線之縱距閉合差為+0.14 公尺,橫距閉合差為 -0.15 公尺, 閉合導線之總長為 740.00 公尺,敘述 該導線之位置閉 合差為 0.20 公尺 正確
2.( ) 已知一閉合導線之縱距閉合差為+0.14 公尺,橫距閉合差為 -0.15 公尺, 閉合導線之總長為 740.00 公尺,敘述 該導線之閉合比 數為 1/3700 正確
3.( ) 已知一閉合導線之縱距閉合差為+0.14 公尺,橫距閉合差為 -0.15 公尺, 閉合導線之總長為 740.00 公尺,敘述 該導線之精度為 1/3700 正確
4.( ) 採數值法分割複丈者,應依 分割界址點之點號,應按本地 段現有界址點最後點號之次一點號順序編列之 規定辦理
之水
1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對流層延遲,敘述 對流層 延遲與測站之大氣壓力有關 正確
2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對流層延遲,敘述 對流層延遲與全電子含量無 關 正確
3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對流層延遲,敘述 對流層延遲與測站之水汽含量有關 正確
4.( ) 已知 XA=23m、YA=21m,XB=32m、YB=141m,設站於 A,以 B 為原方 向,測得 P 點之水平角為 27°3632",AP 距離為 9.861m,則 XP=?、Y P=? 1XP=33.495 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