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測量─地籍測量甲級 證照專業知識測驗




    CubicPower晶智能中心 專業證照基本知識測驗
    關鍵字分類 科目: 測量─地籍測量甲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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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測量
    1.( ) (本題刪題)測量人員於地籍調查完畢後,應根據地籍調查結果,建立之檔 案為 宗地資料檔
    2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地面一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一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 星時錶誤差 誤差
    3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週波未定值問題
    4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非差分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5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 層延遲與測站對 GPS 衛星之天頂距有關 正確
    6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對流層延遲,敘述 對流層延遲與全電子含量無 關 正確
    7.( ) 戶地界址測量採用之直線截點法,適用於 連棟房屋 場合
    8.( ) 有關 GPS 衛星定位測量的 L1/L2 波長,敘述 93 公尺 2L1 之 P 碼的波長約為 29.3 公尺 正確
    9.( ) 有關 GPS 衛星定位測量的誤差與精度因子(DOP)關係,敘述 DOP 值平方越小則 GPS 定位誤差越大 錯 誤
    10.( ) 利用 GPS 衛星定位測量,欲即時得到測站三度空間坐標,則至少需要接 收四顆以上 GPS 衛星訊號,主要原因為 待求解參數有四個,含測站三 度空間坐標及接收機之時錶誤差


    哪些
    1.( ) 中心樁 屬都市計畫樁
    2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地面一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一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電離層誤差 誤差
    3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載波相位觀測量 屬於衛星傳送資料
    4.( ) 一個水平角共量測 3 次,經計算後得知各次觀測之殘差分別為 2單位權中誤差為±2. 65 秒
    5.( ) 已知一閉合導線之縱距閉合差為+0.14 公尺,橫距閉合差為 -0.15 公尺, 閉合導線之總長為 740.00 公尺,敘述 該導線之位置閉 合差為 0.20 公尺 正確
    6.( ) 戶地測量應依 基本控制點 點施測之
    7.( ) 有關 TWD97 採用之參考橢球體,敘述 長半徑為 6378 137 公尺 正確
    8.( ) 有關橫麥卡托投影二度分帶,敘述 橫麥卡托投影屬於正形投影 正確
    9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係就重測區內 土地權利狀 況 事項進 行調查,並查註於地籍調查表內,作為界址測量之依據
    10.( ) 於同一建築基地範圍內, 連棟透天厝 不屬於特別建物


    土地
    1.( ) 土地承租人 權利人依法不得單獨申請土地鑑界
    2.( ) 每段從 1 號編起 屬於地籍調查表編造時之編定原則
    3.( ) 一梯形土地上底長度 40 公尺,下底長度 80 公尺,高 40 公尺,若欲將此 筆土地三等分,且分割線平行於底邊, 分割後土地面積為 800 平方公尺 為真
    4.( ) 土地有 因自然增加、浮覆、 坍沒者 情形,得申請土地複丈
    5.( ) 土地基本資料庫包含 測量資料 資料
    6.( ) 地籍調查作業準備需應用 土地登記資料 資料
    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直線截點法 方法施測
    8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法律行為取得之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    9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係就重測區內 土地界址 事項進 行調查,並查註於地籍調查表內,作為界址測量之依據
    10.( ) 兩宗以上之土地合併,發現有登記情況, 信託登記 得以受理


    規定
    1.( ) 各土地登記型態, 公同共有 不得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辦理分割、 合併複丈
    2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拍賣取得之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    3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計算結果 資料應由實施測量之機關永久 保管
    4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共有土地之界址指界,敘述 到 場指界之共有人未能共同認定而發生指界不一致者,應由到場之共有人 自行協議後於 7 日內認定之 正 確
    5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係就重測區內 土地使用現況 事項進 行調查,並查註於地籍調查表內,作為界址測量之依據
    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係就重測區內 土地標示 事項進 行調查,並查註於地籍調查表內,作為界址測量之依據
    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時,土地所有權人於 不能 到場指界 條件下,得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
    8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的 比例尺包括 一千分之一 類型
    9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有關導線測量平差計算之規定,敘 述 支導線得採簡易平差計 算 正確
    10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地方習慣 條件逕行施測


    坐標
    1.( ) A、B 為直線上兩端點,其坐標為:XA=177030.328m,YA=2488195.545 m;XB=176887.624m,YB=2489359.489 m,今以直線截點法量得各界址 點間之長分別為 AC=392.886 m、CD=388.248 m、DB=391.525 m,則 X C、YC、XD、YD 之坐標為 XD=176935.267m
    2.( ) 土地分割、合併複丈後,土地面積應與各宗原地號土地面積之總和相符, 如有差數,則應 土地分割複丈後經檢核無 誤,依分割面積之大小比例配賦之
    3.( ) 已知 A 點之地籍坐標為(EA,NA)=(1005.40 公尺,1290.50 公尺)、A 點至 B 點之距離 AB為 920.60 公尺,A 點至 B 點之方為角φAB=225°3030",下 列敘述哪些正確? 1△EAB=-1370.06 公尺
    4.( ) 已知 A、B 兩點之地籍坐標分別為:(EA,N A)=(10.00 公尺,10.00 公尺)、(E B,N B)=(-150.00 公尺,-180.00 公尺),敘述 △NAB=-190.00 公尺 正確
    5.( ) 有關參考橢球體,敘述 參考橢球體可以用橢球之長半徑、扁率來描 述其大小 正確
    6.( ) 有關最小自乘平差方法,敘述 其可用於估計觀測量的 殘差 正確
    7.( ) 利用 GPS 衛星定位測量,欲即時得到測站三度空間坐標,則至少需要接 收四顆以上 GPS 衛星訊號,主要原因為 待求解參數有四個,含測站三 度空間坐標及接收機之時錶誤差
    8.( ) 所構成的全球定位系統(GPS)網形,共觀測 5 條基線,今欲利用最 小自乘法間接觀測平差法求 B、C 點坐標,敘述 共可組成 15 個觀測方程式 正確
    9.( ) 所構成的全球定位系統(GPS)網形,共觀測 5 條基線,今欲利用最 小自乘法間接觀測平差法求 B、C 點坐標,敘述 待估參數有 6 個 正確
    10.( ) 假設平面上 4 點,其中 A、B、C 三點坐標已知,D 點坐標待定;在 D 點 分別對 A、B、C 三點量測距離,今欲利用最小自乘法間接觀測平差法求 D 點坐標,敘述 多餘觀測量有 1 個 正確


    複丈
    1.( ) 因司法機關判決確定或訴訟上之和解或調解 成立者,由權利人申請 人得申請土地複丈
    2.( ) 建物合併 情況得申請建物複丈
    3.( ) 土地分割、合併複丈後,土地面積應與各宗原地號土地面積之總和相符, 如有差數,則應 土地分割複丈後經檢核無 誤,依分割面積之大小比例配賦之
    4.( ) 土地有 因自然增加、浮覆、 坍沒者 情形,得申請土地複丈
    5.( ) 申請土地複丈,得填具 土地複丈申請書 資料
    6.( ) 私有土地因天然流失坍沒,成為可通運之水道,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複丈及 登記時,經該管地政機關會同 水利機關 勘查無訛後,辦理消滅登記
    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導線法 方法施測
    8.( ) 採數值法分割複丈者,應依 因分割而新增之界址點,在本宗土地周圍界 線上者,應先就申請人所予條件,測算該分割點在界線上之坐標後,再於 實地測定該界址點之位置,並埋設界標 規定辦理
    9.( ) 敘述 宗地之一部分,因天然 變遷,成為可通運之水道,得僅測量其存餘土地,決定其分割線 正確
    10.( ) 登記機關需包含準備 分號管理簿 文件,據以辦理複丈


    觀測
    1.( ) A、B、C 三點位於同一直線 A─B─C ,AB 與 BC 之距離各為 50m,今 於 B 點設站,觀測∠ABC 水平角,由於定心在 ABC 直線之垂直方向偏移 了 0.5cm,其他誤差不計,則影響於水平角之誤差為 40"
    2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地面一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一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 星時錶誤差 誤差
    3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一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4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三次差 觀測組合不存在衛星時錶誤差與接收機 時錶誤差問題
    5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非差分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6.( ) 一段距離共量測 2 次,其觀測量及權(P)分別為:92.60 公尺、P=1,92.8 0 公尺、P=2,敘述 距離的加權平均值為 92.73 公尺 正確
    7.( ) 一個水平角共量測 3 次,經計算後得知各次觀測之殘差分別為 水平角平均值之中誤差為±1.53 秒
    8.( ) 有關系統誤差,敘述 在平差計算階段,應先消除或降低系統誤差 正確
    9.( ) 有關最小自乘平差方法,敘述 其目標函數為所有觀測 量殘差之平方和為最小 正確
    10.( ) 所構成的全球定位系統(GPS)網形,共觀測 5 條基線,今欲利用最 小自乘法間接觀測平差法求 B、C 點坐標,敘述 每一 條基線可組成 3 個觀測方程式 正確


    誤差
    1.( ) A、B、C 三點位於同一直線 A─B─C ,AB 與 BC 之距離各為 50m,今 於 B 點設站,觀測∠ABC 水平角,由於定心在 ABC 直線之垂直方向偏移 了 0.5cm,其他誤差不計,則影響於水平角之誤差為 40"
    2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對流層誤差 誤差
    3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接收機時錶誤差 誤差
    4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星 時錶誤差 誤差
    5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地面一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一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電離層誤差 誤差
    6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地面一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一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 星時錶誤差 誤差
    7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空中一次差(一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電離層誤差 誤差
    8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空中一次差(一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接收機時錶誤差 誤差
    9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不存在衛星時錶誤差與接收機 時錶誤差問題
    10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三次差 觀測組合不存在衛星時錶誤差與接收機 時錶誤差問題


   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
    1.( ) 建物面積之 單位為平方公尺,平方公尺以下記載至第二位,第三位以下四捨五入 符合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建物測量作業之規定
    2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一千 分之一 類型
    3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五百分之一 類型
    4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直線截點法 方法施測
    5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依法院判決取得之 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    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法律行為取得之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    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觀測原始記錄 資料應由實施測量之機關永久 保管
    8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共有土地之界址指界,敘述 得由部分共有人到場指界 正 確
    9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係就重測區內 土地界址 事項進 行調查,並查註於地籍調查表內,作為界址測量之依據
    10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係就重測區內 土地權利狀 況 事項進 行調查,並查註於地籍調查表內,作為界址測量之依據


    界址
    1.( ) 土地有 因分割、合併者 情形,得申請土地複丈
    2.( ) 土地有 因界址曲 折需調整者 情形,得申請土地複丈
    3.( ) 戶地測量採數值法為之者,其作業內容包含 建立基本資料檔及展繪 項目
    4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共有土地之界址指界,敘述 到 場指界之共有人未能共同認定而發生指界不一致者,應由到場之共有人 自行協議後於 7 日內認定之 正 確
    5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係就重測區內 土地使用現況 事項進 行調查,並查註於地籍調查表內,作為界址測量之依據
    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係就重測區內 土地標示 事項進 行調查,並查註於地籍調查表內,作為界址測量之依據
    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地方習慣 條件逕行施測
    8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鄰地界址 條件逕行施測
    9.( ) 敘述 土地因合併申請複丈者,應以同一地段、地界相連、使 用性質相同之土地為限 正確
    10.( ) 敘述 宗地之一部分,因天然 變遷,成為可通運之水道,得僅測量其存餘土地,決定其分割線 正確


    建物
    1.( ) 地下街商場 建物非屬特別建物
    2.( ) 建物合併 情況得申請建物複丈
    3.( ) 建物改建 情況得申請建物複丈
    4.( ) 建物面積之 單位為平方公尺,平方公尺以下記載至第二位,第三位以下四捨五入 符合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建物測量作業之規定
    5.( ) 建物標示變更 情況得申請建物複丈
    6.( ) 獨立建物所有之 牆壁,以牆之外緣為界 符合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建物測量作業之規定
    7.( ) 於同一建築基地範圍內, 大廈 不屬於特別建物
    8.( ) 於同一建築基地範圍內, 連棟透天厝 不屬於特別建物
    9.( ) 建物滅失後,建物所有權人未於規定期限內申請消滅登記,土地所有權人 得代位申請,其理為 滅失事實發生,不待登記即生效力
    10.( ) 建築改良物申請建物分割後,應 除將其中一棟維持原建號外,其他各棟以該地 段最後建號之次一號順序編列


    距離
    1.( ) A、B、C 三點位於同一直線 A─B─C ,AB 與 BC 之距離各為 50m,今 於 B 點設站,觀測∠ABC 水平角,由於定心在 ABC 直線之垂直方向偏移 了 0.5cm,其他誤差不計,則影響於水平角之誤差為 40"
    2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載波相位觀測量 屬於衛星傳送資料
    3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相同電磁波頻率,虛擬距離與載波相位之 電離層延遲大小相同,但是符號相反 正確
    4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層延遲與測站對 GPS 衛星視 線方向之全電子含量有關 正確
    5.( ) 一段距離共量測 2 次,其觀測量及權(P)分別為:92.60 公尺、P=1,92.8 0 公尺、P=2,敘述 距離的加權平均值為 92.73 公尺 正確
    6.( ) 已知 XA=23m、YA=21m,XB=32m、YB=141m,設站於 A,以 B 為原方 向,測得 P 點之水平角為 27°3632",AP 距離為 YP =37.862m
    7.( ) 有關兩點間最短距離,敘述 在球面上為兩點間的大圓弧 正確
    8.( ) 某種電子測距儀之標準誤差為 5mm±3ppm,今單向觀測某距離一次,其 讀數為 1/ 171,500
    9.( ) 航空攝影機焦距為 12 cm,像片大小為 23 cm×23 cm,攝影高度為 2,400m, 像片前後重疊為 50%,則二攝影點間之距離為 2,300m
    10.( ) 假設平面上 4 點,其中 A、B、C 三點坐標已知,D 點坐標待定;在 D 點 分別對 A、B、C 三點量測距離,今欲利用最小自乘法間接觀測平差法求 D 點坐標,敘述 多餘觀測量有 1 個 正確


    地籍圖
    1.( ) 地籍調查作業準備需應用 土地登記資料 資料
    2.( ) 地籍調查通知書填載之內容包括 土地坐落


    地測
    1.( ) 戶地測量之宗地測量完竣,後續應 記載於地籍調查表內
    2.( ) 戶地測量以確定宗地之 位置 條件為目的
    3.( ) 戶地測量以確定宗地之 面積 條件為目的
    4.( ) 戶地測量採數值法為之者,其作業內容包含 建立基本資料檔及展繪 項目
    5.( ) 戶地測量應依 加密控制點 點施測之
    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一千 分之一 類型
    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五百分之一 類型
    8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的 比例尺包括 五百分之一 類型
    9.( ) 數值法戶地測量之縱橫坐標計算,敘述 橫坐標計算至毫米止 正確
    10.( ) 數值法戶地測量所建立之基本資料檔,包含 地號界址檔


    分割
    1.( ) 土地分割、合併複丈後,土地面積應與各宗原地號土地面積之總和相符, 如有差數,則應 土地分割複丈後經檢核無 誤,依分割面積之大小比例配賦之
    2.( ) 土地分割、合併複丈後,土地面積應與各宗原地號土地面積之總和相符, 如有差數,則應 土地合併複丈後經檢核無誤,依該宗土 地外圍界址點坐標所計算之面積為準
    3.( ) 土地有 因分割、合併者 情形,得申請土地複丈
    4.( ) 土地有 因自然增加、浮覆、 坍沒者 情形,得申請土地複丈
    5.( ) 土地有 因界址曲 折需調整者 情形,得申請土地複丈
    6.( ) 已知單曲線中線起點(B.C)之坐標 X=13.574m,Y=51.126m,起點切線之 方位角為 78°3546",計畫道路寬為 24m,地籍分割時,過 B.C 點橫斷面 上道路內側邊界點之縱坐標 Y 及橫坐標 X為 橫坐標 X:15.947 m
    7.( ) 已知單曲線中線起點(B.C)之坐標 X=13.574m,Y=51.126m,起點切線之 方位角為 78°3546",計畫道路寬為 24m,地籍分割時,過 B.C 點橫斷面 上道路內側邊界點之縱坐標 Y 及橫坐標 X為 縱坐標 Y:39.363m
    8.( ) 今過 AB 邊點 D.進行土地分割,分割線平行於 BC,交於 AC 邊上 點 E, 分割後土地 A DE 面積為 270 平分公尺 正確
    9.( ) 今過 AB 邊點 D.進行土地分割,分割線平行於 BC,交於 AC 邊上 點 E, 分割線 DE 長度為 50 公尺 正確
    10.( ) 以數值法測量直線上分割點之方法, 直線截點法 最佳


    延遲
    1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一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2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一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3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4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5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三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6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三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7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非差分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8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非差分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9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相同電磁波頻率,虛擬距離與載波相位之 電離層延遲大小相同,但是符號相反 正確
    10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 層延遲可以透過雙頻 GPS 資料組合後加以消除 正確


    申請
    1.( ) 土地承租人 權利人依法不得單獨申請土地鑑界
    2.( ) 因承租土地經界不明者,由承租人會同土 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申請 人得申請土地複丈
    3.( ) 建物合併 情況得申請建物複丈
    4.( ) 建物標示變更 情況得申請建物複丈
    5.( ) 土地有 因自然增加、浮覆、 坍沒者 情形,得申請土地複丈
    6.( ) 申請土地複丈,得填具 土地登記申請書 資料
    7.( ) 私有土地因天然流失坍沒,成為可通運之水道,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複丈及 登記時,經該管地政機關會同 水利機關 勘查無訛後,辦理消滅登記
    8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拍賣取得之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    9.( ) 非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土地複丈,地政事務所予以駁回,理由為 依法不應受理者
    10.( ) 建築改良物申請建物分割後,應 除將其中一棟維持原建號外,其他各棟以該地 段最後建號之次一號順序編列


    數值
    1.( ) 戶地測量採數值法為之者,其作業內容包含 地籍調查 項目
    2.( ) 戶地測量採數值法為之者,其作業內容包含 界址測量 項目
    3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光線法 方法施測
    4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導線法 方法施測
    5.( ) 採數值法分割複丈者,應依 因分割而新增之界址點,在本宗土地周圍界 線上者,應先就申請人所予條件,測算該分割點在界線上之坐標後,再於 實地測定該界址點之位置,並埋設界標 規定辦理
    6.( ) 數值法戶地測量之縱橫坐標計算,敘述 橫坐標計算至毫米止 正確
    7.( ) 數值法戶地測量所建立之基本資料檔,包含 地號界址檔
    8.( ) 數值法戶地測量所建立之基本資料檔,包含 界址坐標檔
    9.( ) 數值法戶地測量應依 加密控制點 點位測量之成果觀測及計算之
    10.( ) 數值法戶地測量應依 都市計畫樁測量之成果 點位測量之成果觀測及計算之


    界址點
    1.( ) 土地分割、合併複丈後,土地面積應與各宗原地號土地面積之總和相符, 如有差數,則應 土地分割複丈後經檢核無 誤,依分割面積之大小比例配賦之
    2.( ) 土地分割、合併複丈後,土地面積應與各宗原地號土地面積之總和相符, 如有差數,則應 土地合併複丈後經檢核無誤,依該宗土 地外圍界址點坐標所計算之面積為準
    3.( ) 界址點 A、B 間實測距離為 40.44m,以其坐標反算邊長則為 40.48m,今 欲以直線截點法求取 AB 線上 C 點坐標,量得 AC 長度為 10.12m
    4.( ) 界址點測量使用最多之方法為 光線法


    資料
    1.( ) 土地基本資料庫包含 土地所有權人資料 資料
    2.( ) 土地基本資料庫包含 地價資料 資料
    3.( ) 土地基本資料庫包含 測量資料 資料
    4.( ) 土地基本資料庫包含 登記資料 資料
    5.( ) 申請土地複丈,得填具 土地登記申請書 資料
    6.( ) 申請土地複丈,得填具 土地複丈申請書 資料
    7.( ) 地籍調查作業準備需應用 土地登記資料 資料
    8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計算結果 資料應由實施測量之機關永久 保管
    9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觀測原始記錄 資料應由實施測量之機關永久 保管
    10.( ) 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應準備 土地面積 資料


    都市計畫
    1.( ) 中心樁 屬都市計畫樁
    2.( ) 交點樁 屬都市計畫樁
    3.( ) 界樁 屬都市計畫樁
    4.( ) 副樁 屬都市計畫樁
    5.( ) 都市計畫核定發布實施後,應行測釘都市計畫樁之期限為 一年內
    6.( ) 都市計畫樁位之編號順序為縱向自上而下、橫向自左而右,則其環狀為 順時針方向
    7.( ) 都市計畫樁採用分級統一編號者,主要是以 道路分級 單位為依據
    8.( ) 都市計畫樁測量成果報告內,可包含 樁位坐標表 項目
    9.( ) 都市計畫樁測量成果報告內,可包含 導線成果表 項目
    10.( ) 道路兩側或一側之建築物,已依照指示建築線建築完成之地區,如其建築 物與都市計畫道路之邊長不一致,且超出容許誤差時,應將有關資料函送 都市計劃機關 查明處理


    地籍
    1.( ) 已知單曲線中線起點(B.C)之坐標 X=13.574m,Y=51.126m,起點切線之 方位角為 78°3546",計畫道路寬為 24m,地籍分割時,過 B.C 點橫斷面 上道路內側邊界點之縱坐標 Y 及橫坐標 X為 橫坐標 X:15.947 m
    2.( ) 已知單曲線中線起點(B.C)之坐標 X=13.574m,Y=51.126m,起點切線之 方位角為 78°3546",計畫道路寬為 24m,地籍分割時,過 B.C 點橫斷面 上道路內側邊界點之縱坐標 Y 及橫坐標 X為 縱坐標 Y:39.363m
    3.( ) 地籍界標依材質區分,包括 水泥界標 種類
    4.( ) 地籍界標依材質區分,包括 塑膠界標 種類
    5.( ) 地籍界標依材質區分,包括 鋼釘界標 種類
    6.( ) 實施界址調整之土地,其調整線跨越不同地價區段者,應 複 丈成果應分別載明調整線與原地籍交叉所圍各塊坵形之面積,作為改算地 價之參考


    消除
    1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對流層誤差 誤差
    2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接收機時錶誤差 誤差
    3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星 時錶誤差 誤差
    4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地面一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一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電離層誤差 誤差
    5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地面一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一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 星時錶誤差 誤差
    6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空中一次差(一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電離層誤差 誤差
    7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空中一次差(一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接收機時錶誤差 誤差
    8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 層延遲可以透過雙頻 GPS 資料組合後加以消除 正確
    9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層延遲與測站之緯度有關 正確
    10.( ) 有關系統誤差,敘述 在平差計算前,可利用數學模式消除或降低系統誤 差 正確


    為何
    1.( ) A、B、C 三點位於同一直線 A─B─C ,AB 與 BC 之距離各為 50m,今 於 B 點設站,觀測∠ABC 水平角,由於定心在 ABC 直線之垂直方向偏移 了 0.5cm,其他誤差不計,則影響於水平角之誤差為 40"
    2.( ) 行政機關對行方不明者之送達,得以公告或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代替 之,此種送達方式為 公示送達
    3.( ) 非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土地複丈,地政事務所予以駁回,理由為 依法不應受理者
    4.( ) 建物滅失後,建物所有權人未於規定期限內申請消滅登記,土地所有權人 得代位申請,其理為 滅失事實發生,不待登記即生效力
    5.( ) 界址點測量使用最多之方法為 光線法
    6.( ) 若 AB 之方位角 =300°1230",AP 之距離為 30.302m。今於 A 點整置經 緯儀,以 B 點為原方向,測定∠BAP=34°5630",則 AP 之縱距差為 27.496m
    7.( ) 航空像片比例尺為 1/3,000,攝影機焦距為 5cm,地面平均高度為 100m, 則飛機之海拔高度為何? 1550m
    8.( ) 航空攝影飛機對地飛行速度為 360 km/hr,二攝影點間距離為 2,000m,則 曝光時間之間隔為 20sec
    9.( ) 航空攝影機焦距為 12 cm,像片大小為 23 cm×23 cm,攝影高度為 2,400m, 像片前後重疊為 50%,則二攝影點間之距離為 2,300m
    10.( ) 設 A、B 兩點之橫縱坐標分別為, ,則方位角為 135°


    衛星定位
    1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一次 差 觀測組合存在週波未定值問題
    2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不存在衛星時錶誤差與接收機 時錶誤差問題
    3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4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三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5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非差分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6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導航訊息 屬於衛星傳送資料
    7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 層延遲與測站對 GPS 衛星之天頂距有關 正確
    8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層延遲與測站之緯度有關 正確
    9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對流層延遲,敘述 對流層 延遲與測站之大氣壓力有關 正確
    10.( ) 有關 GPS 衛星定位測量的 L1/L2 波長,敘述 93 公尺 2L1 之 P 碼的波長約為 29.3 公尺 正確


    電離層
    1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地面一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一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電離層誤差 誤差
    2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地面一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一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 星時錶誤差 誤差
    3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空中一次差(一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電離層誤差 誤差
    4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空中一次差(一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接收機時錶誤差 誤差
    5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一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6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7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三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8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非差分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9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相同電磁波頻率,虛擬距離與載波相位之 電離層延遲大小相同,但是符號相反 正確
    10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 層延遲可以透過雙頻 GPS 資料組合後加以消除 正確


    計算
    1.( ) 一段距離共量測 3 次,經計算後得知各次觀測之殘差分別為 0.10、0.20 及 0.30 公尺,敘述 單位權中誤差為±0.26 公尺 正確
    2.( ) 一個水平角共量測 3 次,經計算後得知各次觀測之殘差分別為 、2 及 3 秒,下列敘述哪些正確? 1殘差平方和為 14 秒
    3.( ) 一個水平角共量測 3 次,經計算後得知各次觀測之殘差分別為 水平角平均值之中誤差為±1.53 秒
    4.( ) 土地分割、合併複丈後,土地面積應與各宗原地號土地面積之總和相符, 如有差數,則應 土地合併複丈後經檢核無誤,依該宗土 地外圍界址點坐標所計算之面積為準
    5.( ) 有關系統誤差,敘述 在平差計算階段,應先消除或降低系統誤差 正確
    6.( ) 有關系統誤差,敘述 在測量階段,採取一定作業方式,可消 除或降低系統誤差 正確
    7.( ) 有關參考橢球體,敘述 參考橢球體可以用橢球之長半徑、扁率來描 述其大小 正確
    8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有關導線測量平差計算之規定,敘 述 支導線得採簡易平差計 算 正確
    9.( ) 數值法戶地測量之縱橫坐標計算,敘述 橫坐標計算至毫米止 正確
    10.( ) 數值法戶地測量應依 加密控制點 點位測量之成果觀測及計算之


    施測
    1.( ) 戶地測量應依 加密控制點 點施測之
    2.( ) 戶地測量應依 基本控制點 點施測之
    3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光線法 方法施測
    4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直線截點法 方法施測
    5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導線法 方法施測
    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地方習慣 條件逕行施測
    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現使用人 之指界 條件逕行施測


    改正
    1.( ) 欲將地球表面觀測的水平角化算到橢球面上,必須實施 垂線偏差改正 改正
    2.( ) 欲將地球表面觀測的水平角化算到橢球面上,必須實施 截面差改正 改正


    機關
    1.( ) 私有土地因天然流失坍沒,成為可通運之水道,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複丈及 登記時,經該管地政機關會同 水利機關 勘查無訛後,辦理消滅登記
    2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地方習慣 條件逕行施測
    3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現使用人 之指界 條件逕行施測
    4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鄰地界址 條件逕行施測
    5.( ) 依法得分割之共有土地,共有人不能自行協議分割者,任何共有人得依土 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,向土地所在地之 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 聲請調處
    6.( ) 界址糾紛協調會所作之調處結果,應以 縣(市)政府 機關名義對外行文,始有土 地法第五十九條第二項規定之效力
    7.( ) 登記機關需包含準備 土地複丈申請書 文件,據以辦理複丈
    8.( ) 登記機關需包含準備 土地複丈收件簿 文件,據以辦理複丈
    9.( ) 登記機關需包含準備 分號管理簿 文件,據以辦理複丈
    10.( ) 道路兩側或一側之建築物,已依照指示建築線建築完成之地區,如其建築 物與都市計畫道路之邊長不一致,且超出容許誤差時,應將有關資料函送 都市計劃機關 查明處理


    實施
    1.( ) 及 6 條水準路線(含各路線的長度及觀測高程差)組成,欲利用最小自 乘法間接觀測平差法實施水準網平差,敘述 可組成 6 個觀測方程式 正確
    2.( ) 及 6 條水準路線(含各路線的長度及觀測高程差)組成,欲利用最小自 乘法間接觀測平差法實施水準網平差,敘述 待估參數有 正確
    3.( ) 及 6 條水準路線(含各路線的長度及觀測高程差)組成,欲利用最小自 乘法間接觀測平差法實施水準網平差,敘述 個 4多餘觀測量有 3 個 正確
    4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計算結果 資料應由實施測量之機關永久 保管
    5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觀測原始記錄 資料應由實施測量之機關永久 保管
    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地方習慣 條件逕行施測
    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現使用人 之指界 條件逕行施測
    8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鄰地界址 條件逕行施測
    9.( ) 欲將地球表面觀測的水平角化算到橢球面上,必須實施 垂線偏差改正 改正
    10.( ) 欲將地球表面觀測的水平角化算到橢球面上,必須實施 截面差改正 改正


    測站
    1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對流層誤差 誤差
    2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星 時錶誤差 誤差
    3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地面一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一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 星時錶誤差 誤差
    4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 層延遲可以透過雙頻 GPS 資料組合後加以消除 正確
    5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層 延遲大小與電磁波頻率有關 正確
    6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層延遲與測站之緯度有關 正確
    7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層延遲與測站對 GPS 衛星視 線方向之全電子含量有關 正確
    8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對流層延遲,敘述 對流層延遲與全電子含量無 關 正確
    9.( ) 利用 GPS 衛星定位測量,欲即時得到測站三度空間坐標,則至少需要接 收四顆以上 GPS 衛星訊號,主要原因為 4 段以上虛擬距離可以列出
    10.( ) 利用 GPS 衛星定位測量,欲即時得到測站三度空間坐標,則至少需要接 收四顆以上 GPS 衛星訊號,主要原因為 接收四顆以上 GPS 衛星訊號,可求得 4 段以上之虛擬距離


    原圖


    重測
    1.( ) 每段從 1 號編起 屬於地籍調查表編造時之編定原則
    2.( ) 使用阿拉伯數字 編寫 屬於地籍調查表編造時之編定原則
    3.( ) 應按核定重測區內土地 之地段別 屬於地籍調查表編造時之編定原則
    4.( ) 地籍調查通知書填載之內容包括 土地坐落
    5.( ) 地籍調查通知書填載之內容包括 受文者(土地所有權人)姓 名
    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係就重測區內 土地使用現況 事項進 行調查,並查註於地籍調查表內,作為界址測量之依據
    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係就重測區內 土地界址 事項進 行調查,並查註於地籍調查表內,作為界址測量之依據
    8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係就重測區內 土地標示 事項進 行調查,並查註於地籍調查表內,作為界址測量之依據


    衛星
    1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對流層誤差 誤差
    2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星 時錶誤差 誤差
    3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地面一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一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 星時錶誤差 誤差
    4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空中一次差(一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接收機時錶誤差 誤差
    5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三次差 觀測組合不存在衛星時錶誤差與接收機 時錶誤差問題
    6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載波相位觀測量 屬於衛星傳送資料
    7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相同電磁波頻率,虛擬距離與載波相位之 電離層延遲大小相同,但是符號相反 正確
    8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層 延遲大小與電磁波頻率有關 正確
    9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層延遲與測站地方時有關 正確
    10.( ) 利用 GPS 衛星定位測量,欲即時得到測站三度空間坐標,則至少需要接 收四顆以上 GPS 衛星訊號,主要原因為 4 段以上虛擬距離可以列出


    登記
    1.( ) 土地基本資料庫包含 土地所有權人資料 資料
    2.( ) 土地基本資料庫包含 地價資料 資料
    3.( ) 土地基本資料庫包含 測量資料 資料
    4.( ) 土地基本資料庫包含 登記資料 資料
    5.( ) 私有土地因天然流失坍沒,成為可通運之水道,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複丈及 登記時,經該管地政機關會同 水利機關 勘查無訛後,辦理消滅登記
    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依法院判決取得之 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    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拍賣取得之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    8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法律行為取得之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    9.( ) 兩宗以上之土地合併,發現有登記情況, 信託登記 得以受理
    10.( ) 建物滅失後,建物所有權人未於規定期限內申請消滅登記,土地所有權人 得代位申請,其理為 滅失事實發生,不待登記即生效力


    地籍調查
    1.( ) (本題刪題)測量人員於地籍調查完畢後,應根據地籍調查結果,建立之檔 案為 宗地資料檔
    2.( ) 寄存送達 屬於地籍調查通知書無法直接送達之處理方式
    3.( ) 戶地測量之宗地測量完竣,後續應 記載於地籍調查表內
    4.( ) 戶地測量採數值法為之者,其作業內容包含 地籍調查 項目
    5.( ) 戶地測量採數值法為之者,其作業內容包含 界址測量 項目
    6.( ) 地籍調查通知書填載之內容包括 土地坐落
    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依法院判決取得之 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    8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法律行為取得之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    9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係就重測區內 土地界址 事項進 行調查,並查註於地籍調查表內,作為界址測量之依據
    10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係就重測區內 土地權利狀 況 事項進 行調查,並查註於地籍調查表內,作為界址測量之依據


    圖根點
    1.( ) 戶地測量應依 加密控制點 點施測之
    2.( ) 戶地測量應依 基本控制點 點施測之
    3.( ) 數值法戶地測量應依 加密控制點 點位測量之成果觀測及計算之
    4.( ) 數值法戶地測量應依 基本控 制點 點位測量之成果觀測及計算之
    5.( ) 數值法戶地測量應依 都市計畫樁測量之成果 點位測量之成果觀測及計算之
    6.( ) 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應準備 土地面積 資料


    道路
    1.( ) (本題刪題)已知兩直線道路之方位角ψ VA=240°,ψVB=120°,交點 V 之坐 標 E=35m,N=60m,今欲於 AVB 間敷設半徑 R=50m 之單曲線一條,則曲 線起點(B.C.)之 E 坐標為 10m
    2.( ) 若兩交點不 能通視時,視實際需要,在中間加釘中間樁 狀況必須釘設道路中心樁
    3.( ) 道路中心線的交點 狀況必須釘設道路中心樁
    4.( ) 道路迄點 狀況必須釘設道路中心樁
    5.( ) 已知單曲線中線起點(B.C)之坐標 X=13.574m,Y=51.126m,起點切線之 方位角為 78°3546",計畫道路寬為 24m,地籍分割時,過 B.C 點橫斷面 上道路內側邊界點之縱坐標 Y 及橫坐標 X為 橫坐標 X:15.947 m
    6.( ) 已知單曲線中線起點(B.C)之坐標 X=13.574m,Y=51.126m,起點切線之 方位角為 78°3546",計畫道路寬為 24m,地籍分割時,過 B.C 點橫斷面 上道路內側邊界點之縱坐標 Y 及橫坐標 X為 縱坐標 Y:39.363m
    7.( ) 都市計畫樁採用分級統一編號者,主要是以 道路分級 單位為依據


    直線
    1.( ) (本題刪題)已知兩直線道路之方位角ψ VA=240°,ψVB=120°,交點 V 之坐 標 E=35m,N=60m,今欲於 AVB 間敷設半徑 R=50m 之單曲線一條,則曲 線起點(B.C.)之 E 坐標為 10m
    2.( ) A、B 為直線上兩端點,其坐標為:XA=177030.328m,YA=2488195.545 m;XB=176887.624m,YB=2489359.489 m,今以直線截點法量得各界址 點間之長分別為 AC=392.886 m、CD=388.248 m、DB=391.525 m,則 X C、YC、XD、YD 之坐標為 XD=176935.267m
    3.( ) A、B 為直線上兩端點,其坐標為:XA=177030.328m,YA=2488195.545 m;XB=176887.624m,YB=2489359.489 m,今以直線截點法量得各界址 點間之長分別為 AC=392.886 m、CD=388.248 m、DB=391.525 m,則 X C、YC、XD、YD 之坐標為 YC=2488585.511m
    4.( ) A、B 為直線上兩端點,其坐標為:XA=177030.328m,YA=2488195.545 m;XB=176887.624m,YB=2489359.489 m,今以直線截點法量得各界址 點間之長分別為 AC=392.886 m、CD=388.248 m、DB=391.525 m,則 X C、YC、XD、YD 之坐標為 YD=2488970.874m
    5.( ) A、B、C 三點位於同一直線 A─B─C ,AB 與 BC 之距離各為 50m,今 於 B 點設站,觀測∠ABC 水平角,由於定心在 ABC 直線之垂直方向偏移 了 0.5cm,其他誤差不計,則影響於水平角之誤差為 40"
    6.( ) 戶地界址測量採用之直線截點法,適用於 各界址點都位在同一直線上之場合 場合
    7.( ) 戶地界址測量採用之直線截點法,適用於 連棟房屋 場合
    8.( ) 以數值法測量直線上分割點之方法, 直線截點法 最佳
    9.( ) 有關兩點間最短距離,敘述 在平面上為兩點間的直線 正確


    圖上


    採用
    1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對流層誤差 誤差
    2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接收機時錶誤差 誤差
    3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星 時錶誤差 誤差
    4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地面一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一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電離層誤差 誤差
    5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地面一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一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 星時錶誤差 誤差
    6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空中一次差(一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電離層誤差 誤差
    7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空中一次差(一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接收機時錶誤差 誤差
    8.( ) 戶地界址測量採用之直線截點法,適用於 各界址點都位在同一直線上之場合 場合
    9.( ) 戶地界址測量採用之直線截點法,適用於 連棟房屋 場合


    指界
    1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依法院判決取得之 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    2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拍賣取得之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    3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法律行為取得之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    4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共有土地之界址指界,敘述 到 場指界之共有人未能共同認定而發生指界不一致者,應由到場之共有人 自行協議後於 7 日內認定之 正 確
    5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共有土地之界址指界,敘述 得由部分共有人到場指界 正 確
    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時,土地所有權人於 不能 到場指界 條件下,得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
    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時,土地所有權人於 不能到場設立界標 條件下,得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
    8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地方習慣 條件逕行施測
    9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現使用人 之指界 條件逕行施測


    作業
    1.( ) 建物面積之 單位為平方公尺,平方公尺以下記載至第二位,第三位以下四捨五入 符合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建物測量作業之規定
    2.( ) 獨立建物所有之 牆壁,以牆之外緣為界 符合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建物測量作業之規定
    3.( ) 戶地測量採數值法為之者,其作業內容包含 地籍調查 項目
    4.( ) 戶地測量採數值法為之者,其作業內容包含 建立基本資料檔及展繪 項目
    5.( ) 戶地測量採數值法為之者,其作業內容包含 界址測量 項目
    6.( ) 地籍調查作業準備需應用 土地登記資料 資料
    7.( ) 有關系統誤差,敘述 在平差計算前,可利用數學模式消除或降低系統誤 差 正確
    8.( ) 有關系統誤差,敘述 在平差計算階段,應先消除或降低系統誤差 正確
    9.( ) 有關系統誤差,敘述 在相同的觀測條件下,系統誤差 為常數,正者恆正,負者恆負 正確
    10.( ) 有關系統誤差,敘述 在測量階段,採取一定作業方式,可消 除或降低系統誤差 正確


    比例尺
    1.( ) 有關比例尺,敘述 分母越小,比例尺越大 正確
    2.( ) 有關比例尺,敘述 分數比例尺,分子恆為 1 正確
    3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一千 分之一 類型
    4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二百五十分之一 類型
    5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五百分之一 類型
    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的 比例尺包括 一千分之一 類型
    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的 比例尺包括 五百分之一 類型


    土地所有權
    1.( ) 因司法機關判決確定或訴訟上之和解或調解 成立者,由權利人申請 人得申請土地複丈
    2.( ) 因承租土地經界不明者,由承租人會同土 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申請 人得申請土地複丈
    3.( ) 地上權之分割者,由地上權人會同土地所有權人 或管理人申請 人得申請土地複丈
    4.( ) 土地基本資料庫包含 土地所有權人資料 資料
    5.( ) 土地基本資料庫包含 地價資料 資料
    6.( ) 土地基本資料庫包含 測量資料 資料
    7.( ) 土地基本資料庫包含 登記資料 資料
    8.( ) 地籍調查通知書填載之內容包括 土地坐落
    9.( ) 地籍調查通知書填載之內容包括 受文者(土地所有權人)姓 名
    10.( ) 私有土地因天然流失坍沒,成為可通運之水道,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複丈及 登記時,經該管地政機關會同 水利機關 勘查無訛後,辦理消滅登記


    辦理
    1.( ) 各土地登記型態, 公同共有 不得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辦理分割、 合併複丈
    2.( ) 地籍調查通知書填載之內容包括 土地坐落
    3.( ) 地籍調查通知書填載之內容包括 受文者(土地所有權人)姓 名
    4.( ) 私有土地因天然流失坍沒,成為可通運之水道,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複丈及 登記時,經該管地政機關會同 水利機關 勘查無訛後,辦理消滅登記
    5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光線法 方法施測
    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直線截點法 方法施測
    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導線法 方法施測
    8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時,土地所有權人於 不能 到場指界 條件下,得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
    9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時,土地所有權人於 不能到場設立界標 條件下,得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
    10.( ) 採數值法分割複丈者,應依 分割界址點之點號,應按本地 段現有界址點最後點號之次一點號順序編列之 規定辦理


    宗地
    1.( ) (本題刪題)測量人員於地籍調查完畢後,應根據地籍調查結果,建立之檔 案為 宗地資料檔
    2.( ) 戶地測量之宗地測量完竣,後續應 記載於地籍調查表內
    3.( ) 戶地測量之宗地測量完竣,後續應 應編列暫編地號
    4.( ) 戶地測量以確定宗地之 位置 條件為目的
    5.( ) 戶地測量以確定宗地之 形狀 條件為目的
    6.( ) 戶地測量以確定宗地之 面積 條件為目的
    7.( ) 敘述 土地因合併申請複丈者,應以同一地段、地界相連、使 用性質相同之土地為限 正確
    8.( ) 敘述 土地界址調整應以同一地段、地界相連、使用性質 相同之土地為限 正確
    9.( ) 敘述 宗地之一部分,因天然 變遷,成為可通運之水道,得僅測量其存餘土地,決定其分割線 正確


    界標
    1.( ) 地籍界標依材質區分,包括 水泥界標 種類
    2.( ) 地籍界標依材質區分,包括 塑膠界標 種類
    3.( ) 地籍界標依材質區分,包括 鋼釘界標 種類
    4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時,土地所有權人於 不能 到場指界 條件下,得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
    5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時,土地所有權人於 不能到場設立界標 條件下,得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
    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地方習慣 條件逕行施測
    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現使用人 之指界 條件逕行施測
    8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鄰地界址 條件逕行施測
    9.( ) 採數值法分割複丈者,應依 分割界址點之點號,應按本地 段現有界址點最後點號之次一點號順序編列之 規定辦理


    依法
    1.( ) 土地承租人 權利人依法不得單獨申請土地鑑界
    2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依法院判決取得之 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    3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拍賣取得之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    4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法律行為取得之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    5.( ) 依法院確定判決之共有物分割,如判決主文諭示應同時為金錢補償,則已 為對待給付之證明文件,由 無須出具 出具
    6.( ) 依法得分割之共有土地,共有人不能自行協議分割者,任何共有人得依土 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,向土地所在地之 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 聲請調處


    包含
    1.( ) 土地基本資料庫包含 土地所有權人資料 資料
    2.( ) 土地基本資料庫包含 地價資料 資料
    3.( ) 土地基本資料庫包含 測量資料 資料
    4.( ) 土地基本資料庫包含 登記資料 資料
    5.( ) 戶地測量採數值法為之者,其作業內容包含 地籍調查 項目
    6.( ) 戶地測量採數值法為之者,其作業內容包含 建立基本資料檔及展繪 項目
    7.( ) 戶地測量採數值法為之者,其作業內容包含 界址測量 項目
    8.( ) 都市計畫樁測量成果報告內,可包含 樁位坐標表 項目
    9.( ) 都市計畫樁測量成果報告內,可包含 導線成果表 項目
    10.( ) 登記機關需包含準備 土地複丈申請書 文件,據以辦理複丈


    方法
    1.( ) 以數值法測量直線上分割點之方法, 直線截點法 最佳
    2.( ) 有關最小自乘平差方法,敘述 其可用於估計控制點的坐標與中誤差 正確
    3.( ) 有關最小自乘平差方法,敘述 其可用於估計觀測量的 殘差 正確
    4.( ) 有關最小自乘平差方法,敘述 其目標函數為所有觀測 量殘差之平方和為最小 正確
    5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光線法 方法施測
    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直線截點法 方法施測
    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導線法 方法施測
    8.( ) 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之規定,空中三角測量可採用 純解析空中三角測量法 方法施行 之
    9.( ) 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之規定,空中三角測量可採用 獨立像對空中三角測量法 方法施行 之
    10.( ) 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之規定,空中三角測量可採用 類比儀器航帶空中三角測量法 方法施行 之


    之一
    1.( ) 建物面積之 單位為平方公尺,平方公尺以下記載至第二位,第三位以下四捨五入 符合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建物測量作業之規定
    2.( ) 獨立建物所有之 牆壁,以牆之外緣為界 符合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建物測量作業之規定
    3.( ) 各土地登記型態, 公同共有 不得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辦理分割、 合併複丈
    4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的 比例尺包括 一千分之一 類型


    邊長
    1.( ) 界址點 A、B 間實測距離為 40.44m,以其坐標反算邊長則為 40.48m,今 欲以直線截點法求取 AB 線上 C 點坐標,量得 AC 長度為 10.12m
    2.( ) 設一長方形土地面積,經量測其二邊長後,得 210.85m±0.15m,140.00m± 0.10m, 土地面積等於 正確
    3.( ) 設一長方形土地面積,經量測其二邊長後,得 210.85m±0.15m,140.00m± 0.10m, 面積精度等於±29.76m2 正確
    4.( ) 道路兩側或一側之建築物,已依照指示建築線建築完成之地區,如其建築 物與都市計畫道路之邊長不一致,且超出容許誤差時,應將有關資料函送 都市計劃機關 查明處理
    5.( ) 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應準備 土地面積 資料


    方位角
    1.( ) (本題刪題)已知兩直線道路之方位角ψ VA=240°,ψVB=120°,交點 V 之坐 標 E=35m,N=60m,今欲於 AVB 間敷設半徑 R=50m 之單曲線一條,則曲 線起點(B.C.)之 E 坐標為 10m
    2.( ) 已知單曲線中線起點(B.C)之坐標 X=13.574m,Y=51.126m,起點切線之 方位角為 78°3546",計畫道路寬為 24m,地籍分割時,過 B.C 點橫斷面 上道路內側邊界點之縱坐標 Y 及橫坐標 X為 橫坐標 X:15.947 m
    3.( ) 已知單曲線中線起點(B.C)之坐標 X=13.574m,Y=51.126m,起點切線之 方位角為 78°3546",計畫道路寬為 24m,地籍分割時,過 B.C 點橫斷面 上道路內側邊界點之縱坐標 Y 及橫坐標 X為 縱坐標 Y:39.363m
    4.( ) 若 AB 之方位角 =300°1230",AP 之距離為 30.302m。今於 A 點整置經 緯儀,以 B 點為原方向,測定∠BAP=34°5630",則 AP 之縱距差為 27.496m
    5.( ) 設 A、B 兩點之橫縱坐標分別為, ,則方位角為 135°


    繪製
    1.( ) 建築改良物申請建物分割後,應 除將其中一棟維持原建號外,其他各棟以該地 段最後建號之次一號順序編列


    導線
    1.( ) 已知一閉合導線之縱距閉合差為+0.14 公尺,橫距閉合差為 -0.15 公尺, 閉合導線之總長為 740.00 公尺,敘述 該導線之位置閉 合差為 0.20 公尺 正確
    2.( ) 已知一閉合導線之縱距閉合差為+0.14 公尺,橫距閉合差為 -0.15 公尺, 閉合導線之總長為 740.00 公尺,敘述 該導線之閉合比 數為 1/3700 正確
    3.( ) 已知一閉合導線之縱距閉合差為+0.14 公尺,橫距閉合差為 -0.15 公尺, 閉合導線之總長為 740.00 公尺,敘述 該導線之精度為 1/3700 正確
    4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光線法 方法施測
    5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直線截點法 方法施測
    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導線法 方法施測
    7.( ) 都市計畫樁測量成果報告內,可包含 樁位坐標表 項目


    樁位
    1.( ) 都市計畫樁位之編號順序為縱向自上而下、橫向自左而右,則其環狀為 順時針方向


    對流層
    1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對流層誤差 誤差
    2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接收機時錶誤差 誤差
    3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星 時錶誤差 誤差
    4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一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5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6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三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7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非差分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8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對流層延遲,敘述 對流層 延遲與測站之大氣壓力有關 正確
    9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對流層延遲,敘述 對流層延遲與全電子含量無 關 正確


    削弱
    1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對流層誤差 誤差
    2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接收機時錶誤差 誤差
    3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星 時錶誤差 誤差
    4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地面一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一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電離層誤差 誤差
    5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地面一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一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 星時錶誤差 誤差
    6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空中一次差(一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電離層誤差 誤差
    7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空中一次差(一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接收機時錶誤差 誤差
    8.( 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接收機時錶誤差 誤差
    9.( 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週波未定值 誤差


    表示


    已知
    1.( ) (本題刪題)已知兩直線道路之方位角ψ VA=240°,ψVB=120°,交點 V 之坐 標 E=35m,N=60m,今欲於 AVB 間敷設半徑 R=50m 之單曲線一條,則曲 線起點(B.C.)之 E 坐標為 10m
    2.( ) 已知 A 點之地籍坐標為(EA,NA)=(1005.40 公尺,1290.50 公尺)、A 點至 B 點之距離 AB為 △NAB=-1345.97 公尺
    3.( ) 已知 A 點之地籍坐標為(EA,NA)=(1005.40 公尺,1290.50 公尺)、A 點至 B 點之距離 AB為 920.60 公尺,A 點至 B 點之方為角φAB=225°3030",下 列敘述哪些正確? 1△EAB=-1370.06 公尺
    4.( ) 已知 A 點之地籍坐標為(EA,NA)=(1005.40 公尺,1290.50 公尺)、A 點至 B 點之距離 AB為 B 點之橫坐標 EB=-364.66 公尺
    5.( ) 已知 A、B 兩點之地籍坐標分別為:(EA,N A)=(10.00 公尺,10.00 公尺)、(E B,N B)=(-150.00 公尺,-180.00 公尺),敘述 △EAB=-160.00m 正確
    6.( ) 已知 A、B 兩點之地籍坐標分別為:(EA,N A)=(10.00 公尺,10.00 公尺)、(E B,N B)=(-150.00 公尺,-180.00 公尺),敘述 △NAB=-190.00 公尺 正確


    使用


    地區
    1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一千 分之一 類型
    2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二百五十分之一 類型
    3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五百分之一 類型
    4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的 比例尺包括 一千分之一 類型
    5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的 比例尺包括 五百分之一 類型
    6.( ) 數值法地籍測量地區,其複丈可以 交會法 方式進行
    7.( ) 數值法地籍測量地區,其複丈可以 光線法 方式進行


    之地
    1.( ) 每段從 1 號編起 屬於地籍調查表編造時之編定原則
    2.( ) 使用阿拉伯數字 編寫 屬於地籍調查表編造時之編定原則
    3.( ) 應按核定重測區內土地 之地段別 屬於地籍調查表編造時之編定原則


    圖廓


    順序
    1.( ) 建築改良物申請建物分割後,應 除將其中一棟維持原建號外,其他各棟以該地 段最後建號之次一號順序編列
    2.( ) 建築改良物申請建物分割後,應 新編列之建號,應登載於建號管理簿
    3.( ) 採數值法分割複丈者,應依 分割界址點之點號,應按本地 段現有界址點最後點號之次一點號順序編列之 規定辦理
    4.( ) 採數值法分割複丈者,應依 因分割而新增之界址點,在本宗土地周圍界 線上者,應先就申請人所予條件,測算該分割點在界線上之坐標後,再於 實地測定該界址點之位置,並埋設界標 規定辦理


    殘差
    1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一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2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一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3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4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5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三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6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三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7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非差分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8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非差分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9.( ) 一段距離共量測 3 次,經計算後得知各次觀測之殘差分別為 0.10、0.20 及 0.30 公尺,敘述 單位權中誤差為±0.26 公尺 正確
    10.( ) 一段距離共量測 3 次,經計算後得知各次觀測之殘差分別為 0.10、0.20 及 0.30 公尺,敘述 殘差平方和為 0.14 平方公尺 正確


    接收機
    1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對流層誤差 誤差
    2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接收機時錶誤差 誤差
    3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星 時錶誤差 誤差
    4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空中一次差(一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電離層誤差 誤差
    5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空中一次差(一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接收機時錶誤差 誤差
    6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不存在衛星時錶誤差與接收機 時錶誤差問題
    7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三次差 觀測組合不存在衛星時錶誤差與接收機 時錶誤差問題
    8.( ) 利用 GPS 衛星定位測量,欲即時得到測站三度空間坐標,則至少需要接 收四顆以上 GPS 衛星訊號,主要原因為 4 段以上虛擬距離可以列出
    9.( ) 利用 GPS 衛星定位測量,欲即時得到測站三度空間坐標,則至少需要接 收四顆以上 GPS 衛星訊號,主要原因為 待求解參數有四個,含測站三 度空間坐標及接收機之時錶誤差
    10.( ) 利用 GPS 衛星定位測量,欲即時得到測站三度空間坐標,則至少需要接 收四顆以上 GPS 衛星訊號,主要原因為 接收四顆以上 GPS 衛星訊號,可求得 4 段以上之虛擬距離


    控制點
    1.( ) 戶地測量應依 加密控制點 點施測之
    2.( ) 戶地測量應依 基本控制點 點施測之
    3.( ) 有關最小自乘平差方法,敘述 其可用於估計控制點的坐標與中誤差 正確
    4.( ) 有關最小自乘平差方法,敘述 其可用於估計觀測量的 殘差 正確
    5.( ) 有關最小自乘平差方法,敘述 其目標函數為所有觀測 量殘差之平方和為最小 正確
    6.( ) 數值法戶地測量應依 加密控制點 點位測量之成果觀測及計算之
    7.( ) 數值法戶地測量應依 基本控 制點 點位測量之成果觀測及計算之


    面積
    1.( ) 建物面積之 單位為平方公尺,平方公尺以下記載至第二位,第三位以下四捨五入 符合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建物測量作業之規定
    2.( ) 獨立建物所有之 牆壁,以牆之外緣為界 符合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建物測量作業之規定
    3.( ) 土地分割、合併複丈後,土地面積應與各宗原地號土地面積之總和相符, 如有差數,則應 土地分割複丈後經檢核無 誤,依分割面積之大小比例配賦之
    4.( ) 土地分割、合併複丈後,土地面積應與各宗原地號土地面積之總和相符, 如有差數,則應 土地合併複丈後經檢核無誤,依該宗土 地外圍界址點坐標所計算之面積為準
    5.( ) 戶地測量以確定宗地之 位置 條件為目的
    6.( ) 戶地測量以確定宗地之 形狀 條件為目的


    形狀
    1.( ) 戶地測量以確定宗地之 位置 條件為目的
    2.( ) 戶地測量以確定宗地之 形狀 條件為目的


    合併
    1.( ) 建物合併 情況得申請建物複丈
    2.( ) 建物改建 情況得申請建物複丈
    3.( ) 建物標示變更 情況得申請建物複丈
    4.( ) 土地分割、合併複丈後,土地面積應與各宗原地號土地面積之總和相符, 如有差數,則應 土地分割複丈後經檢核無 誤,依分割面積之大小比例配賦之


    半徑
    1.( ) (本題刪題)已知兩直線道路之方位角ψ VA=240°,ψVB=120°,交點 V 之坐 標 E=35m,N=60m,今欲於 AVB 間敷設半徑 R=50m 之單曲線一條,則曲 線起點(B.C.)之 E 坐標為 10m
    2.( ) N=60m,今欲於 AVB 間敷設半徑 R=50m 之單曲線一條,則曲線中點.之 E 坐標為 M. C.
    3.( ) 及 f(=1/298.257222101),敘述 第一偏心率的平方(e2)為 0.006694 正確
    4.( ) 及 f(=1/298.257222101),敘述 短半徑(b)為 6356 752.134 公尺 正確
    5.( ) 有關 TWD97 採用之參考橢球體,敘述 長半徑為 6378 137 公尺 正確


    包括
    1.( ) 地籍界標依材質區分,包括 水泥界標 種類
    2.( ) 地籍界標依材質區分,包括 塑膠界標 種類
    3.( ) 地籍界標依材質區分,包括 鋼釘界標 種類
    4.( ) 地籍調查通知書填載之內容包括 土地坐落
    5.( ) 地籍調查通知書填載之內容包括 受文者(土地所有權人)姓 名
    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一千 分之一 類型
    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二百五十分之一 類型
    8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五百分之一 類型
    9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的 比例尺包括 一千分之一 類型
    10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的 比例尺包括 五百分之一 類型


    之規定
    1.( ) 建物面積之 單位為平方公尺,平方公尺以下記載至第二位,第三位以下四捨五入 符合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建物測量作業之規定
    2.( ) 獨立建物所有之 牆壁,以牆之外緣為界 符合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建物測量作業之規定
    3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一千 分之一 類型
    4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二百五十分之一 類型
    5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五百分之一 類型
    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光線法 方法施測
    7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直線截點法 方法施測
    8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導線法 方法施測
    9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有關導線測量平差計算之規定,敘 述 支導線得採簡易平差計 算 正確
    10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有關導線測量平差計算之規定,敘 述 導線網得採嚴密平差計算 正確


    二次
    1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對流層誤差 誤差
    2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接收機時錶誤差 誤差
    3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二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資 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星 時錶誤差 誤差
    4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一次 差 觀測組合存在週波未定值問題
    5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一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6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一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7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不存在衛星時錶誤差與接收機 時錶誤差問題
    8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週波未定值問題
    9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10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

    一次
    1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地面一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一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電離層誤差 誤差
    2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地面一次差(兩測站同時觀測一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衛 星時錶誤差 誤差
    3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空中一次差(一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削弱電離層誤差 誤差
    4.( ) GPS 相對定位測量中,若採用空中一次差(一測站同時觀測兩顆 GPS 衛星) 資料處理,則可消除或削弱 消除接收機時錶誤差 誤差
    5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一次 差 觀測組合存在週波未定值問題
    6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一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7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一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8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週波未定值問題
    9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10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

    兩點
    1.( ) 已知 A、B 兩點之地籍坐標分別為:(EA,N A)=(10.00 公尺,10.00 公尺)、(E B,N B)=(-150.00 公尺,-180.00 公尺),敘述 △EAB=-160.00m 正確
    2.( ) 已知 A、B 兩點之地籍坐標分別為:(EA,N A)=(10.00 公尺,10.00 公尺)、(E B,N B)=(-150.00 公尺,-180.00 公尺),敘述 △NAB=-190.00 公尺 正確


    同一
    1.( ) A、B、C 三點位於同一直線 A─B─C ,AB 與 BC 之距離各為 50m,今 於 B 點設站,觀測∠ABC 水平角,由於定心在 ABC 直線之垂直方向偏移 了 0.5cm,其他誤差不計,則影響於水平角之誤差為 40"
    2.( ) 戶地界址測量採用之直線截點法,適用於 各界址點都位在同一直線上之場合 場合
    3.( ) 戶地界址測量採用之直線截點法,適用於 連棟房屋 場合
    4.( ) 於同一建築基地範圍內, 大廈 不屬於特別建物


    以上
    1.( ) 利用 GPS 衛星定位測量,欲即時得到測站三度空間坐標,則至少需要接 收四顆以上 GPS 衛星訊號,主要原因為 4 段以上虛擬距離可以列出
    2.( ) 利用 GPS 衛星定位測量,欲即時得到測站三度空間坐標,則至少需要接 收四顆以上 GPS 衛星訊號,主要原因為 待求解參數有四個,含測站三 度空間坐標及接收機之時錶誤差
    3.( ) 利用 GPS 衛星定位測量,欲即時得到測站三度空間坐標,則至少需要接 收四顆以上 GPS 衛星訊號,主要原因為 接收四顆以上 GPS 衛星訊號,可求得 4 段以上之虛擬距離
    4.( ) 利用 GPS 衛星定位測量,欲即時得到測站三度空間坐標,則至少需要接 收四顆以上 GPS 衛星訊號,主要原因為 組以上觀測方程式 4可透過最小自乘法平差計算,即時求得測站三度空間坐標及接收機之 時錶誤差


    大小
    1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相同電磁波頻率,虛擬距離與載波相位之 電離層延遲大小相同,但是符號相反 正確
    2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層 延遲大小與電磁波頻率有關 正確
    3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層延遲與測站對 GPS 衛星視 線方向之全電子含量有關 正確
    4.( ) 有關參考橢球體,敘述 參考橢球體可以用橢球之 長、短半徑來描述其大小 正確
    5.( ) 有關參考橢球體,敘述 參考橢球體可以用橢球之長半徑、扁率來描 述其大小 正確


    屬於
    1.( ) 公示送達 屬於地籍調查通知書無法直接送達之處理方式
    2.( ) 寄存送達 屬於地籍調查通知書無法直接送達之處理方式
    3.( ) 囑託送達 屬於地籍調查通知書無法直接送達之處理方式
    4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虛擬距離觀測量 屬於衛星傳送資料
    5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載波相位觀測量 屬於衛星傳送資料
    6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導航訊息 屬於衛星傳送資料
    7.( ) 有關橫麥卡托投影二度分帶,敘述 橫麥卡托投影屬於 橫軸割圓柱投影 正確
    8.( ) 有關橫麥卡托投影二度分帶,敘述 橫麥卡托投影屬於正形投影 正確


    點法
    1.( ) A、B 為直線上兩端點,其坐標為:XA=177030.328m,YA=2488195.545 m;XB=176887.624m,YB=2489359.489 m,今以直線截點法量得各界址 點間之長分別為 AC=392.886 m、CD=388.248 m、DB=391.525 m,則 X C、YC、XD、YD 之坐標為 XD=176935.267m
    2.( ) A、B 為直線上兩端點,其坐標為:XA=177030.328m,YA=2488195.545 m;XB=176887.624m,YB=2489359.489 m,今以直線截點法量得各界址 點間之長分別為 AC=392.886 m、CD=388.248 m、DB=391.525 m,則 X C、YC、XD、YD 之坐標為 YC=2488585.511m
    3.( ) A、B 為直線上兩端點,其坐標為:XA=177030.328m,YA=2488195.545 m;XB=176887.624m,YB=2489359.489 m,今以直線截點法量得各界址 點間之長分別為 AC=392.886 m、CD=388.248 m、DB=391.525 m,則 X C、YC、XD、YD 之坐標為 YD=2488970.874m
    4.( ) 戶地界址測量採用之直線截點法,適用於 各界址點都位在同一直線上之場合 場合
    5.( ) 戶地界址測量採用之直線截點法,適用於 連棟房屋 場合


    調處


    實地
    1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光線法 方法施測
    2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直線截點法 方法施測
    3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辦理數值法土地複丈時,得視實地情況採 用 導線法 方法施測
    4.( ) 採數值法分割複丈者,應依 分割界址點之點號,應按本地 段現有界址點最後點號之次一點號順序編列之 規定辦理


    結果
    1.( ) (本題刪題)測量人員於地籍調查完畢後,應根據地籍調查結果,建立之檔 案為 宗地資料檔


    測定
    1.( ) 若 AB 之方位角 =300°1230",AP 之距離為 30.302m。今於 A 點整置經 緯儀,以 B 點為原方向,測定∠BAP=34°5630",則 AP 之縱距差為 27.496m
    2.( ) 採數值法分割複丈者,應依 分割界址點之點號,應按本地 段現有界址點最後點號之次一點號順序編列之 規定辦理


    通知
    1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地方習慣 條件逕行施測
    2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現使用人 之指界 條件逕行施測
    3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,土地所有權人應 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,自行設立界標,並到場指界。逾期不設立界 標或到場指界者,得依 鄰地界址 條件逕行施測
    4.( ) 實施界址調整之土地,其調整線跨越不同地價區段者,應 複 丈成果應分別載明調整線與原地籍交叉所圍各塊坵形之面積,作為改算地 價之參考


    問題
    1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一次 差 觀測組合存在週波未定值問題
    2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一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3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一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4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不存在衛星時錶誤差與接收機 時錶誤差問題
    5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週波未定值問題
    6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7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二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8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三次差 觀測組合不存在衛星時錶誤差與接收機 時錶誤差問題
    9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三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電離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    10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 三次差 觀測組合存在對流層延遲之殘差問題


    送達
    1.( ) 公示送達 屬於地籍調查通知書無法直接送達之處理方式
    2.( ) 寄存送達 屬於地籍調查通知書無法直接送達之處理方式
    3.( ) 囑託送達 屬於地籍調查通知書無法直接送達之處理方式


    航測
    1.( ) 戶地航空攝影測量航測標須布設於正確點位上,敘述 其對空通視應良好 正確
    2.( ) 戶地航空攝影測量航測標須布設於正確點位上,敘述 對空通視不良或航測 標布設困難之點位,得於附近地點選補助點,並布設航測標 正確


    建築
    1.( ) 於同一建築基地範圍內, 大廈 不屬於特別建物
    2.( ) 於同一建築基地範圍內, 連棟透天厝 不屬於特別建物
    3.( ) 建築改良物申請建物分割後,應 除將其中一棟維持原建號外,其他各棟以該地 段最後建號之次一號順序編列
    4.( ) 建築改良物申請建物分割後,應 新編列之建號,應登載於建號管理簿
    5.( ) 建築改良物測量簡稱建物測量,包括 建物分割 工作
    6.( ) 建築改良物測量簡稱建物測量,包括 建物第一次測量 工作
    7.( ) 建築改良物測量簡稱建物測量,包括 建物增建 工作


    到場
    1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依法院判決取得之 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    2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拍賣取得之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    3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 法律行為取得之土地 原因尚未登記完畢者,權利人 得於地籍調查時敘明理由,檢附申請登記收件收據或其他有關文件到場 指界
    4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共有土地之界址指界,敘述 到 場指界之共有人未能共同認定而發生指界不一致者,應由到場之共有人 自行協議後於 7 日內認定之 正 確
    5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共有土地之界址指界,敘述 得由部分共有人到場指界 正 確
    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地籍調查時,土地所有權人於 不能 到場指界 條件下,得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


    成果
    1.( ) 都市計畫樁測量成果報告內,可包含 樁位坐標表 項目
    2.( ) 都市計畫樁測量成果報告內,可包含 導線成果表 項目
    3.( ) 實施界址調整之土地,其調整線跨越不同地價區段者,應 複 丈成果應分別載明調整線與原地籍交叉所圍各塊坵形之面積,作為改算地 價之參考
    4.( ) 實施界址調整之土地,其調整線跨越不同地價區段者,應 應通知申請人就調整土地向直轄市或縣(市)稅捐稽徵機關申 報土地移轉現值
    5.( ) 數值法戶地測量應依 加密控制點 點位測量之成果觀測及計算之
    6.( ) 數值法戶地測量應依 基本控 制點 點位測量之成果觀測及計算之


    共有人
    1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共有土地之界址指界,敘述 到 場指界之共有人未能共同認定而發生指界不一致者,應由到場之共有人 自行協議後於 7 日內認定之 正 確


    方向
    1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相同電磁波頻率,虛擬距離與載波相位之 電離層延遲大小相同,但是符號相反 正確
    2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層 延遲大小與電磁波頻率有關 正確
    3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電離層延遲,敘述 電離層延遲與測站對 GPS 衛星視 線方向之全電子含量有關 正確


    分別為
    1.( ) A、B 為直線上兩端點,其坐標為:XA=177030.328m,YA=2488195.545 m;XB=176887.624m,YB=2489359.489 m,今以直線截點法量得各界址 點間之長分別為 AC=392.886 m、CD=388.248 m、DB=391.525 m,則 X C、YC、XD、YD 之坐標為 XD=176935.267m


    分之一
    1.( ) 建物面積之 單位為平方公尺,平方公尺以下記載至第二位,第三位以下四捨五入 符合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建物測量作業之規定
    2.( ) 獨立建物所有之 牆壁,以牆之外緣為界 符合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建物測量作業之規定
    3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一千 分之一 類型
    4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二百五十分之一 類型
    5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之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 的比例尺包括 五百分之一 類型
    6.( ) 依「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」規定,在非特殊繁榮或荒僻地區,戶地測量的 比例尺包括 一千分之一 類型


    之位
    1.( ) 已知一閉合導線之縱距閉合差為+0.14 公尺,橫距閉合差為 -0.15 公尺, 閉合導線之總長為 740.00 公尺,敘述 該導線之位置閉 合差為 0.20 公尺 正確
    2.( ) 已知一閉合導線之縱距閉合差為+0.14 公尺,橫距閉合差為 -0.15 公尺, 閉合導線之總長為 740.00 公尺,敘述 該導線之閉合比 數為 1/3700 正確
    3.( ) 已知一閉合導線之縱距閉合差為+0.14 公尺,橫距閉合差為 -0.15 公尺, 閉合導線之總長為 740.00 公尺,敘述 該導線之精度為 1/3700 正確
    4.( ) 採數值法分割複丈者,應依 分割界址點之點號,應按本地 段現有界址點最後點號之次一點號順序編列之 規定辦理


    之水
    1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對流層延遲,敘述 對流層 延遲與測站之大氣壓力有關 正確
    2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對流層延遲,敘述 對流層延遲與全電子含量無 關 正確
    3.( ) GPS 衛星定位測量中,有關對流層延遲,敘述 對流層延遲與測站之水汽含量有關 正確
    4.( ) 已知 XA=23m、YA=21m,XB=32m、YB=141m,設站於 A,以 B 為原方 向,測得 P 點之水平角為 27°3632",AP 距離為 9.861m,則 XP=?、Y P=? 1XP=33.495 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