晶新聞財經
晶新聞 編輯室 綜合報導
2018-0502
1111人力銀行發布調查結果指出,業界任用實習生的職務類型主要以「業務貿易/客服門市」、「美容美髮/餐飲旅遊」及「管理幕僚/人事行政」。此次調查也顯示,有開出實習職缺的受訪企業中,有高達9成4願意提供「給薪」的實習工作, 平均月薪/獎助金為22,696元、時薪144元,皆高於現行基本工資水準。
1111人力銀行公共事務部暨職涯發展中心總經理李大華指出,早年學生赴業界實習的態樣多元,僱用關係難以認定,招致產學合作的實習生淪為廉價勞力之污名,而今為健全校外實習機制,今年1月教育部首度訂定專法「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草案」,將實習生權益保障明確化,規定學校與機構需簽訂「實習合作契約」。
若是實習生於實習機構期間,除了從事學習訓練外,並提供勞務或有工作事實,則被視為是學生及勞工身份,則機構必須與實習生簽訂「勞動契約」,清楚載明企業與學生的僱傭關係。
李大華呼籲「人才為企業之本」,企業任用實習生,除了給予完善教育訓練外,更應該協助培養良好工作態度與職涯方向的定位;而實習生力軍的加入,不但能替企業及時注入新血提升競爭力,亦能協助社會新鮮人及早接軌職場穩定就業,創造雙贏局面。